□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胡佳瑶
本报讯 近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被告人郑某因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初,郑某在朋友的引诱下,开始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其朋友赵某(另案处理)指导郑某下载境外软件,利用境外加密通信软件沟通联络、发送话术模版、客户个人信息等,指使郑某购买专门电话卡,冒充证券投资客服拨打电话,诱骗被害人加入用于实施诈骗活动的QQ群或微信群,承诺郑某每成功引流一人入群,就能拿到220至350元的引流好处费。
据郑某交代,许多人因为听到男性的声音就挂断电话,他实际上并没有成功引流多少人。不久后,赵某落网,郑某暂停诈骗活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自行通过境外软件与上家对接。为了提高成功率,他组建自己妻子及其好友、姐妹等以女性为主的多人团队。团队中每人每日底薪100元,每引流一人可得30至40元。郑某负责与上家联系、发放工资等核心工作,其他成员分别负责冒充客服拨打电话、回访客户等任务。2023年10月29日,该团伙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
经查,2023年6月至10月,郑某指使他人拨打电话共计2万余次,获利10余万元。其中,被害人小星于2023年8月接到该团伙电话引流至涉案QQ群后被诈骗290余万元。
庭审中,郑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