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费博
6月17日-22日,长宁区人民法院开展“长剑出鞘破难案,协同作战解民忧”夏日集中执行行动。行动期间,长宁法院选择一批涉民生“骨头案”,梳理案件难点,制定执行方案,持续一周时间,精准打击一批意图规避、逃避执行的“老赖”被执行人。
6月22日清晨,长宁法院开展凌晨集中行动,执行干警由局领导带队,分三组前往闵行、杨浦、松江、青浦等地,到被执行人居住地进行强制执行。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受邀参加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并予以监督。
拒绝还款的“蛮横派”当场履行完毕
王某通过其名下公司与上海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一批设备,上海某公司按约交付了货物,但王某却未足额支付相应款项。上海某公司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还款责任,法院判决王某应当支付货款3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发送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要求王某申报个人财产。王某在收到法律文书后,不仅未按要求申报财产,在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询问时,其态度蛮横,表示拒不偿还欠款。
为严肃法纪、捍卫公平,长宁法院执行干警一行奔赴被执行人王某居住地,上门对其进行拘留。在王某家中,执行法官了解到王某目前处于离异状态,家中还有一名未成年子女随其共同居住。王某提出希望将孩子送往他处暂住,执行法官予以准许,并由法院干警一路护送至被执行人王某亲戚家暂住,最大限度地保障孩子的生活不受影响。
将王某带上警车后,执行法官进一步向其释明利害关系及法律后果。王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立刻筹集钱款,并当场汇入法院账户。这起执行案件就此得以执行完毕。执行法官考虑到王某能够深刻认识错误,并积极主动履行全部义务,当天将拘留措施改为处以罚款。
果断出击治好还款“拖延症”
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陈某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拒不支付房屋租金,且拒绝搬离居住房屋。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法院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陈某表示自己正在筹钱,并向执行法官承诺届期一定履行。但还款期限将至,陈某又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拒绝履行义务。于是,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决定对陈某实施拘留。
直到被传唤至法院拘留的那一刻,陈某方才意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经过深刻的反省后,陈某开始积极筹款还钱,偿还了部分欠款,并就剩余欠款提出具体履行方案并提供担保。
戳穿虚假申报财产的谎言
被执行人牛某名下在外地有房产,却故意隐瞒财产信息,推脱无能力履行还款义务。牛某逃避责任、推脱义务的说辞不久后便被承办法官识破,执行法官问及名下房产情况时,牛某仍然抱有侥幸心理,含糊其辞称房产证不在身边,不知道房产地址,无法向法院进行申报。
牛某这种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虚假报告”情形,被执行人最终为自己撒谎欺骗的行为承担了责任。
本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拘留涉案被执行人14人、罚款2人,行动持续一周,执行到位63万余元,共有14人写下具结悔过书,作出书面履行承诺。下一步,长宁法院将继续增强集中执行实效,保持攻克“执行难”力度不减、行动不断,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定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