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存在大量基于他人作品的“二次创作”,对版权的保护,既是对内容创作者劳动成果的尊重和认可,也是维护“二创”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石。
对于“二次创作”,很多人还存在知识产权上的认识误区。比如,明明标注了“二次创作”或者“二次加工”,为什么还会构成版权侵权?对此杨浦区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介绍:从法律上讲,二次创作者的个性化表达具有“独创性”。但是,这种二次创作视频产生的前提是基于对在先作品的利用。此时,如果创作者没有得到在先作品版权人的许可,侵权风险始终存在。
(来源:“上海杨浦法院”公众号)
第B01版:政法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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