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一起发生在上海市国家会展中心盗窃的刑事案件,其犯罪嫌疑人却居住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如何跨省协作配合、着力解决难题?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托青吴嘉三地检察机关会签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检察机关关于部分常见罪名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意见》,启动示范区检察协作机制,委托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社会调查,高质效完成示范区检察工作又一次成功实践。
5月16日,青浦区检察院受理一起盗窃案件,经审查发现,该案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但嫌疑人的居住地却在70公里外的江苏吴江。6月11日,经青浦区检察院沟通协商,区院与吴江区检察院分别派员前往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及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走访,向社区工作人员、邻居、犯罪嫌疑人家属了解其家庭关系、社会交往、一贯表现等情况,形成书面社会调查评估报告,作为是否决定不起诉的重要参考。
近日,青浦检察院组织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参与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阐述了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依据和理由,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认真听取案件汇报,发表了听证意见,经独立评议,一致同意对嫌疑人拟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同时,检察官对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及法治教育,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作出深刻反省,表示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遵纪守法,不再贪小便宜。
经公开听证,青浦区检察院于6月18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委托吴江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异地不起诉公开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