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金玮菁
本报讯 昨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两地四机关会签《关于建立上海市宝山区、江苏省江阴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异地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涉案企业合规异地协作配合机制,形成跨区域涉案企业合规办案合力,做深做实涉案企业整改工作,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今年4月,宝山区检察院、法院经综合评估审查,共同前往江阴市,对一家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的金属制管企业开展检法联合跨省企业合规工作。宝山检法与江阴市检察院联合探索第三方机制合规考察跨省协作、审判阶段合规整改适用及具体程序,并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合规异地适用第三方机制,破解检察机关异地调查、监督考察等难题。
昨日,宝山区检察院和宝山区法院相关领导赴江阴市对该涉案企业开展企业合规中期考察,并联合江阴市检察院、江阴市法院共同签署《意见》,明确两地四机关在跨区域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重点、方式、机制及组织保障,合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
两地四机关将强化办案协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协作配合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及时相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涉案企业合规跨区域协作事项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