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承办的“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专家研讨会”在北大法学院举行。与会专家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展开研讨。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忠梅认为,通过与民法典和各国环境法典的比较研究发现,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应当建构自己的理论体系,凸显独立价值;应以可持续发展作为逻辑主线,构建适应环境法律关系中主客体关系变化而形成的复杂性权利义务关系,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采取适度法典化模式,借鉴潘德克顿体系,编纂一部具有中国风格、国际风范的生态环境法典。此外,她提出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面临的许多问题,期待参加本次会议的各位专家能够为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的完善和国家立法提供更好的理论支持。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在总结中再次强调环境权的价值与意义。他表示,在环境权问题上要解放思想,应当将环境权利进一步上升为环境人权,由此才能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球的影响力、感染力和话语权。(朱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