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说案

长期敝开的大门突然修好,电瓶车直接撞上

过错在谁双方各执一词 金山法院巡回审判作出判决

夏天

本文字数:1488

  □  记者  夏天

  “现在开庭!”7月23日上午,金山卫镇东门居民区里响起了清脆的法槌声,金山区人民法院将一起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侵权纠纷巡回审判安排在了这里。原告业主小周在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小区时,被突然关闭的小区大门撞倒受伤,因此要求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物业公司辩称,业主事发时车速过快,其自身存在过错。双方各执一词,孰对孰错?居民代表、物业公司职工代表、人民调解员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长期敞开的大门,事发前一天修好了?

  “事发前涉案大门长期无法正常使用,一直处于打开状态,因此,事发当天原告看到门开着,以为还是可以直接通行。”庭审中原告陈述,“没想到通过时门突然关闭,被告在此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

  “对事发经过认可。但小区大门在事发前一天维修过,维修单位未告知被告,因此被告公司未来得及通知业主门重新启用的事实。”被告公司同时指出,原告车速过快,自身也存在过错。

  庭审中,主审法官周惠在听取双方诉辩意见的基础上,准确归纳争议焦点,有序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物业服务提供者,对大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明显过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身安全保持审慎义务,事发时原告车速过快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结合以上,法院酌情认定被告对原告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本案为适用小额诉讼审理的案件,法庭当庭作出终审判决,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损失3356元。

  做深做实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社会工作部共同启动上海市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试点工作。本场巡回审判是试点启动以来的金山区首场,金山区委社工部、金山卫镇、区房管局有关领导同志以及金山卫镇居民代表、物业公司职工代表、人民调解员等30余人旁听庭审。

  金山法院表示,物业服务管理一直是小区矛盾集中产生、纠纷频繁发生的领域,物业纠纷看似是“小问题”,却是关系着业主切身利益、群众安居乐业的“大民生”,化解涉物业纠纷已成为诉源治理新格局下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

  本次庭审结束后,审判员周惠法官以《物业服务合同常见法律问题及案例解析》为题,针对物业服务质量、物业费缴纳等众多群众关心的话题以案说法,为物业主体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辖区内物业服务的有效运作提供行为指引,推动实现“懂法”和“用法”的实际效果,助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这是我第一次在现场观看法院审理案件,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还学到很多法律法规知识,家门口的巡回审判来得值!”社区居民李先生由衷赞叹道。

  人民调解员老张表示:“巡回审判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有助于我们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金山区委社工部副部长陈勇表示,此次群众身边的现场庭审、主题讲座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和示范价值,庭审的内容属于基层治理高频问题、高发案件,参加旁听的是辖区内广大居村干部、人民调解员队伍、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等,达到了以案说法、现场解惑、法理情融合的预期效果,凸显社会治理功能和法治宣传实效,是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试点工作的良好开端。

  据悉,金山法院与金山区委社工部在全区层面努力推动形成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基层协同诉源治理的工作格局,并对巡回审判场所的设置、巡回审判案件的选取、工作机制的建立等进行安排部署。金山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社区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工作,推进“抓前端、治未病”,努力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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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说案 A07长期敝开的大门突然修好,电瓶车直接撞上 夏天2024-07-31 2 2024年07月3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