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政法融媒

老年人报旅行团须警惕“低价游”

胡然/张硕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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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然  张硕洋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年人的生活、健康等方面的需求都在增长,老年游客体量不断增加,为老年人服务的旅游市场蓬勃发展。然而,现实中,旅游市场侵害老年游客权益的乱象也值得警惕。徐汇法院日前对2020年以来上海法院审结的61件涉老年人旅行团相关纠纷进行梳理分析,发现暗藏“低价游”骗局等一些陷阱。

  陷阱一

  名为康养旅游,实为消费骗局

  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范、辨别意识薄弱,以“低价游”“免费游”为噱头吸引老年人参团,在出行期间虚构保健专家、教授等身份,通过捆绑销售、送礼品等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低价奶粉、中药等无效甚至假冒伪劣的保健产品。

  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18件假借低价老年旅行团推销产品并实施诈骗的案件,骗取老年人攒的养老积蓄。如在一起涉老诈骗罪案中,共骗取40余名被害人损失45万余元。

  陷阱二

  旅游机构无证经营、履约失范

  市面上存在无证经营的“黑旅社”,冒用、伪造旅行社经营资质,利用老年人法律意识不强的弱点,不与老年客户签订正规旅游合同,且未告知相关旅行风险,规避自身责任,使老年人相关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如在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中,旅游组织者化名上海某旅行社与老年旅游者缔约,旅行过程中老人意外摔倒后死亡,但老人家属在侵权事件发生后却不知道应该告谁,索赔之路困难重重。

  陷阱三

  旅游服务不“适”老,造成严重后果

  部分旅游项目中未制定与老年群体健康状况适配的行程项目,行程时间安排不合理,对部分年老体弱的老年群体人身安全造成一定风险。在61件案件中,有13件是“夕阳红”旅行团旅行过程中老年人发生意外事故引发的,其中11件发生死亡后果。

  如在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中,行程安排中含有五个多小时的长途车程,没有留出充分的休息时间和必要的进餐时间,导致一名患糖尿病、有膝关节外伤史的老年人因虚弱摔倒死亡。

  法官提醒>>>

  仔细查看合同  了解行程规划

  “这个团不但价格便宜,还有赠品拿;那个团有很高的收益,不但能玩还能赚钱,我们选选看报哪个吧!”法官提示:“阿公阿婆,请冷静一下,先把这个老年旅行团宣传介绍拿给您的子女看看。”

  第一,消费者选择旅游产品时,要前往有正规资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仔细查看旅游合同,了解各项条款和行程规划。

  第二,老年人在旅行过程中如遇不合理安排或不适宜参加的行程,需及时与导游沟通,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调整行程。若沟通无果,要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或报警。沟通过程中保留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第三,老年人要警惕“低价团”“养生游”,不贪小便宜,切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提高鉴别能力,理性消费,不盲目听信商家、“专家”推荐的养生药物,必要时留存商品票据等证据。

  第四,子女要经常关心、提醒家中老年人,帮助他们鉴别旅游消费陷阱,保护其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

  第五,社区、养老院等场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权益保障普法活动,积极引导老年人掌握旅游消费知识,树立依法维权理念,增强识骗、防骗、拒骗的意识和能力。

  (来源:“上海徐汇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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