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多元解纷

两支舞蹈队“抢地盘”都想独占“广场C位”

经调解,物业将广场用绿化隔开,以便两队共用

王葳然/邵槿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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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邵槿铭

  傍晚时分,在位于普陀区武威路的新邻天地广场上,大爷大妈们正在悠闲地跳着广场舞,场面一片祥和。就在不久前,在这里跳舞的两队人员曾因为“争抢地盘”发生数次纠纷,甚至从口角上升到相互推搡。普陀警方介入后,及时启动“三所联动”机制,最终成功化解两队人员之间的矛盾。

  两队跳广场舞为何产生纠纷?

  一个月前,普陀公安分局白丽路派出所接到数次报警称,广场上有两方人员因为跳舞的问题发生纠纷。

  据了解,此前,广场上只有一支跳舞的队伍,后来不满另一支队伍也来到该广场跳舞,认为这块“宝地”是自己先“占据”的,对方是“抢地盘”,于是双方产生了第一次纠纷。民警介入调解后,双方答应共用场地。

  场地共用的意见达成一致后,“争C位”的问题又显现出来。因两队人员所跳的舞种不一样,且双方都觉得自己跳的舞更优美,便都想在空间较大的广场中央进行展示,于是发生了第二次纠纷。

  民警与两队负责人进行联系,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双方以“背靠背”的形式继续在广场跳舞,互不干扰。

  本以为两支队伍就此和解,可没想到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两队人员竟在跳舞时互相斗气,双方将喇叭声音越放越大,试图用“高分贝”宣示“主权”,这导致了第三次纠纷的发生。为彻底化解两方人员的积怨,民警特地召集双方代表及物业人员到场,启动“三所联动”机制开展调解。

  广场用绿化带隔开两队跳舞互不影响

  “既然大家所跳舞种不同,我们就暂时先分批次前往,等划分区域之后再同时活动。”一到调解室,有人提出建议。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占理。

  一直在该广场跳舞的队伍认为,这片场地是他们先“物色”好的,不允许另一支队伍共用场地。经民警介入调解后,又觉得空间较大的广场中央能更好展现他们队伍的风采,想独舞于广场中央。另一支队伍并不认同,认为自己的舞种跳起来更加优美,也想在广场中央跳舞。

  考虑到大家都有自己的诉求,于是民警请物业方进行积极协调,商量可行对策。物业表示会将广场区域用绿化隔开,以便两支队伍共用广场区域。同时,物业将随时关注两支队伍的动态,在出现隐患苗头后及时向警方反映,确保矛盾不升级。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则的行为。”律师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双方人员进行科普。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众人开展柔性引导,从释法说理的角度告诉大家要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

  最终,经过调解,双方就此事达成一致:两队人员暂时先分批次前往广场活动,待物业方将广场区域用绿化隔开后,再同时活动。此外,考虑到噪音扰民的问题,民警还积极与城管工作人员进行对接,让双方使用分贝较低的音响。

  在民警、人民调解员、律师的见证下,双方代表握手言和,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冲动行事,同时双方保证使用低分贝的音响。

  近日,记者进行回访时了解到,目前广场区域已用绿化带隔开,且能够容纳双方队伍,在跳舞时互不影响。至此,本次调解圆满完成,化解双方矛盾的同时,也避免了其他潜在的问题,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

  【调解心得】

  居民跳广场舞是为了锻炼身体,有利于身心健康,如果因此斗气爆发冲突,就得不偿失了。起初,两支跳舞队伍存在“本位主义”的思想,这是矛盾的症结所在。面对这起纠纷,民警没有选择“一刀切”的做法,毕竟居民有锻炼身体的需求。民警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妥善处理,让双方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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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多元解纷 B04两支舞蹈队“抢地盘”都想独占“广场C位” 王葳然/邵槿铭2024-08-16 2 2024年08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