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章炜
老李在金山区石化街道经营一家店铺。今年6月,他发现商铺门口突然多了一个固定车位,便找到物业公司管理处质问增设理由,却没有得到合理解释,双方由此产生矛盾。后来,物业还把老李商铺的水电给停了,双方再次矛盾升级。随后,老李申请金山区石化街道居委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协调处理。
物业擅划车位引业主不满
通过走访,调解员了解到,老李店铺所在的50号楼门前地面原有停车位九个,其中既有固定车位,也有临时车位,此次新增固定车位一个,在管理上不规范。物业公司何经理表示,老李态度恶劣,越权干涉物业公司车位管理。而且,老李家商铺的水电表常年“搭伙”在物业公司总表上,物业公司也给他提供了不少便利。老李则说,物业增设停车位没有征求他的意见,停水停电行为更是导致商铺无法正常经营。
基本情况掌握后,调解员依托“三所联动”平台,邀请社区民警、律师、房管所人员、业委会主任等共同参与纠纷现场调解。
调解现场,老李表示,此前自家商铺门前一直空着,客人开车来可以随便停车。如今划了固定车位严重影响自家生意,而且现在商铺没有水电,近日又持续高温,店内太热,根本无法正常营业。
在现场,律师指出,物业私自增设停车位这一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相关条款。同时,物业停水停电行为既违反了《电力法》,也与《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义务相违背。房管所也补充说,一般小区道路的车位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开发商;另一种规划之外新增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此次物业公司新增车位的区域,不是规划内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但物业公司并未按照规定流程征求意见、申报审核,属于擅自增设。听了律师和房管所的释法说理,物业负责人连忙表示物业做法欠妥,向老李诚恳道歉,并表示会尽快恢复商铺的用水用电。
该车位属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新增需按流程办理
调解员也向老李说明,小区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车位十分紧张,既然有公共部位可以划定停车位,一定程度上也是为小区居民提供了便利,虽然缺少审批程序,但还是希望老李能够理解并接受。
经过劝解,老李态度缓和了下来,并在调解员的建议下,同意近期立即给商铺申请独立的水电表。另外,商铺门前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调委会希望业委会后期能够重点关注,并及时向居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房管所也表示,调解结束后,物业公司要对小区的全部车位进行梳理,对于车位划定缺少审批手续的,务必进行补充申报;对于个别不符合小区规划要求甚至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务必要全面整改,并就相关情况及时向全体业主公示。今后若新增停车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办理,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老李在协议达成后10日内尽快给商铺申请单独的水表电表。物业公司在协议达成当日恢复老李家商铺的正常水电,并承诺今后绝对不会再随意对小区业主停水停电。为规范停车位的统一管理,物业公司承诺50号楼下的10个车位将按照流程全部划为固定车位,并及时补充新增车位的意见征集、审批备案等流程,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案例点评】
一般而言,小区停车位纠纷“案小事不小”,类案标的额普遍不高,但涉及的利益主体往往覆盖到了全体业主,处理不好会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
本案调处中,调解员站在中立的角度分析了当事人双方存在的过错,并在全面分析纠纷所涉及的所有法律关系后,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共同参与到调解中。不仅大大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还教育引导了当事人依法依规办事的法治意识,尤其针对物业公司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方面,依托“三所联动”平台,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