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律师讲述

老板让他顶罪 刑期十年以上 改口如实招供 最终获刑五年

谢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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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讲述”版由申房所、盈科所冠名推出

  □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  谢向英

  由于听信了老板“案子很小,很快就能出去”的说辞,当事人答应替老板顶下走私普通货物罪,没想到面临十年以上的重刑。

  此时,案件已经移送法院,当事人的妻子出面解聘了之前老板帮他请的律师,委托我为他辩护……

  涉嫌走私

  刑期十年以上

  这个被刑拘的当事人叫梁海石(化名),是通过妻子找到我帮他辩护的。

  因为替老板黄某顶罪,他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遭到刑拘。老板之前跟他说只是一个小案子,会在外面帮他想办法,很快就能出去。没想到,一直等了八个月,案子都移送法院了,他还没出去。

  更可怕的是老板突然跑路了,他的妻子再也联系不上老板,这时候两人才慌了。

  我就是在这时介入这个案子的。

  “这么长时间都没出来,还相信你老板啊?”“我想总归快了……”梁海石低头说。

  从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来看,梁海石涉嫌的是走私普通货物罪,尽管指控的是单位犯罪,但是偷逃应缴税额高达2000多万元。

  按照《刑法》的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会见时,梁海石告诉我,他在公司里主要负责对账结算、支付货款,但因为之前受托顶罪,他就一直没有供出老板,而是以老板自居。

  因此,检察机关指控梁海石是这个公司的实控人,认定他是主犯。

  如果罪名成立,即使认罪态度好,按照《起诉书》的指控内容,至少也要判10年以上,而且公司并没有补缴相应的税款,因此刑期可能会比10年更重。

  老板落跑

  慌忙更换律师

  梁海石的妻子很干练,一直说后悔让丈夫答应老板的请求。

  “他就是太老实了,帮老板顶罪又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当初的律师是老板请的,顶罪的笔录都做了。现在说可能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他自己也吓到了,你看还有没有机会……”

  在老板失联后,梁海石的妻子果断解除了原律师的委托,并且要回了一部分律师费,然后拿着这些钱和我们签了聘用协议。

  问题是,案件移送法院了我们才介入,梁海石又改口称自己不是公司负责人,该怎么证明老板黄某才是需要对走私普通货物罪负责的人呢?

  我翻遍了案件材料,发现无论是工商登记材料、相关合同还是员工的证人证言,都没有老板黄某的蛛丝马迹。

  梁海石告诉我:“黄老板平时确实不怎么来公司,我们被指控走私的业务都是他去谈的,后面对接好后就由我负责了,但是我一开始不知道这批货物报关的价格是低报的。后来,我们补差价到香港的公司,才意识到有问题。我也问了老板,他让我不用管。”

  “那公司赚的钱呢?”

  “钱都是按照老板的指使,转到不同的卡里,每批货结算后我就转了。”

  “你没有股份吗?”

  “没有的,我就一个月拿1万元工资。”

  梁海石涉嫌的走私货物,并不是传统的绕关型走私,而是虚报低价通关,偷逃了税款。但是与一般虚报价格通关不太一样,这些虚假的报关单证以及相关价格都是卖方公司提供的。所以,对梁海石来说,一开始确实认为是正常报关,但卖方公司收到的费用是少的,因此还需要支付给卖方指定的一家香港公司相应的差额。

  但这事是老板和对方谈的,如果梁海石一开始就说自己不知情,全部推给老板,不一定能指控他犯罪,毕竟整个公司只起诉了他一个人,但他一到案就按照老板的授意交代了,没想到老板跑路,让他一个人扛下10年以上的重刑。

  我向承办法官和检察官都递交了新做的会见笔录,梁海石第一次把老板负责的事供了出来。

  “谢律师,你这是给我们找麻烦啊……”检察官明显觉得这个案子有点复杂了。

  “没办法,这确实是新的事实新的证据,所以我必须第一时间向你们汇报,也麻烦你们跟公司其他员工再调查核实。”

  还好承办检察官尽职尽责,虽然嘴上说麻烦,还是做了一番调查,几名员工都提到黄某这个人,但是黄某还是藏得很深,其他员工只知道有这么个黄老板,但他究竟做了什么,员工并不清楚。

  艰难取证

  最终获刑五年

  我决定,直接从境外的卖方公司入手。我们的目的是证明与境外公司联系的人是黄某,不是梁海石。即涉案的所有磋商、谈判、交易等具体决策人和行为人都是黄某,希望能够给梁海石认定从犯,那么量刑就可以降到3到10年这一档。

  虽然这听起来很难,但是我事先做了一番了解,得知这家公司正好刚经历了高层人事变动。经过接洽和协商,对方表示愿意出这样一份文书,主要证明这批业务的交易模式和价格是黄某去协商的,与梁海石无关。

  又经过繁复的公证认证等程序,经过一个月,我们终于拿到了这么一份盖满章的书证。

  虽然检察官和法官都对认定梁海石是从犯有所疑虑,但我坚持自己的看法:这份证据很清楚,磋商、谈判都是黄某进行的,梁海石没有参与过。钱的流向也很关键,如果认定梁海石是老板,他肯定要赚钱的,但这些钱哪一笔是流到他那里的?

  我还提出,尽管梁海石后变更了笔录内容,但是他到案后就走私的行为供认不讳,后来的辩解并不影响如实供述的认定,应该属于自首。

  此外,我坚持要求,将梁海石的供述以及黄某的名字写在判决书里。

  最终,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梁海石有期徒刑5年。考虑再三,梁海石决定不上诉。他的妻子哭了,说当初就不应该替老板顶罪。

  而我则十分在意,法官在判决书中作了“黄某另案处理”这一表述。虽然什么时候能抓到黄某进行处理,我好像也无从得知了。

  这起案子过去了两年多,我偶然碰到承办检察官,他问我:“谢律师,你还记得黄某吗?”

  “当然记得!”

  “判掉了。”

  “哦,抓到了啊?”

  “是啊,我刚起诉的,判了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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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讲述 B03老板让他顶罪 刑期十年以上 改口如实招供 最终获刑五年 谢向英2024-08-26 2 2024年08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