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昨天,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多部门公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新国标与现行标准相比,在提高防火阻燃性能、更好保障消费者骑行安全、满足消费者日常出行需求、防范非法改装行为等方面进行了改进和提升,进一步提升产品安全水平。
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大国,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在生产和使用中也出现一些问题。按照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修订。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有关负责人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高等院校、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基层管理部门等方面的代表成立标准修订专家组,在大量试验验证、现场调研和统计分析基础上,形成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新修订的标准旨在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本质安全水平,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与现行标准相比,“新国标”在防火阻燃性能、最高设计时速、整车重量等方面进行改进和提升。记者获悉,在提高防火阻燃性能方面,加严了与电池直接接触的非金属材料等关键部件的阻燃性能要求,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在更好保障消费者骑行安全方面,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从技术上确保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加严制动距离要求;在防范非法改装行为方面,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应具有互认协同功能,从技术上增加篡改难度。
同时,将铅蓄电池车型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提升实用性,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要求车辆具备北斗定位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提高产品信息化水平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等。
据悉,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收到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加快推动审查、报批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这次《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1个月,将根据收到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加快推动审查、报批等工作,争取尽早发布。“新国标”正式发布之后,会给予生产企业6个月的过渡期,用于设计、生产新产品。此外,还将增加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便于商贸流通企业消化按照老标准生产的库存车辆。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