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陈姝楠
通讯员 王擅文
本报讯 为谋取利益,窜至某户窃走一电动自行车后,以此车为交通工具连续偷窃4户,并将财物销赃,获利近4万元。日前,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胡某提起公诉。
7月10日晚上11点许,男子胡某在家中辗转反侧,失业在家的他生活拮据,思前想后,决定以盗窃谋取利益。
走出家门的他这才发现自己连交通工具都没有,遂计上心头,先来到居住地附近的某村内寻觅一圈,发现一辆未拔下钥匙的电动自行车。胡某十分惊喜,立刻将其窃走,并驾驶此车窜至附近其他小区。
此时已接近凌晨,大部分居民均熄灯入睡,胡某停下电动自行车观察一圈,选择一户毫无动静的人家,使用推门入室方式窃得该处居民一台放于桌上的笔记本电脑,随后再次驾驶电动自行车窜至另两户,窃取笔记本电脑一台及黄金项链一根。
连偷4户的胡某随后再次驾驶电动自行车至虹口区销赃,其间将电动自行车弃置于途经的一处公交站台。在回收店内,店主李某看出胡某以上物品来路蹊跷,但同样为谋取利益,并未核查相关购买证明便回收,致使胡某获利近4万元(李某现已被行政处罚)。
7月11日一早,失窃的户主们便纷纷报警,胡某也于7月15日被抓获归案。经估价鉴定,胡某所窃得财物总价值超5万元,检察机关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