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圆桌论法

知识产权检察的跨区域综合履职

本文字数: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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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嘉宾

  王文涛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张婷婷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顾家琪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深化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综合履职机制建设,是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推动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协同发展,是检察机关增强创新策源能力,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方面。

  如何深化落实最高检党组强调的“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进知识产权“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能级,是司法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知识产权检察

  综合履职的价值内涵

  王文涛:检察机关加快构建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综合履职模式不仅是一种职能整合,更是一种为顺应时代发展而做出的理念转变和布局调整。

  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是指检察机关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专业办案团队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进行的工作机制创新,要求四大检察职能协调互补,统筹联动发力。

  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资源配置的核心在于综合性,目的是实现有效履职。就综合性而言,一体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契合知识产权公私复合型属性的内在要求。就履职效能而言,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履职中存在职权行使分散、不均衡、衔接不通畅等问题,在资源配置上就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系统性布局:一要在“四大检察”整合一体的基础上,细化各项检察内部职能,并进行有效整合;二要坚持系统思维,强化上下联动、内外互通的数字化平台建设,打破“信息壁垒”,打通“数据孤岛”,实现高质效综合履职。

  长三角知识产权

  检察协作的现状与前景

  顾家琪:当前,长三角区域在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共服务的便利共享等方面的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纠纷与跨区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也随之频发,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开始向全链条、高质量、立体化过渡。以跨区域协作的形式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能够放大聚合效应,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营造适应一体化发展水平的科创生态。

  在实践层面,长三角沿线城市行政机关、检察机关通过联合签署合作协议的形式,初步确立了联合执法办案、社会治理、信息共享、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机制。然而,各地司法执法标准不一、衔接程序不明确等机制运行中面临的客观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跨区域协作的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亟待进一步提升。一方面,要引领办案标准统一化。针对各地司法标准不一的问题,除依托现有协作平台以发布典型案例、办案规则或审查标准的形式树立标杆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各地检察机关的长板业务,辐射带动其他沿线城市,形成优势互补的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要促进跨区域检察智慧化。依托大数据和“互联网+”服务优化异地办案模式,借助电子卷宗调阅、远程技术等手段为异地提审、横向线索移送、即时研讨会商提供便利。

  此外,各地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共同建立案例库和知识产权库、共享监督模型与清单等形式破除数据壁垒,实现跨地域数字检察的共建、共治、共享。

  用大数据技术

  赋能知识产权综合履职

  张婷婷:大数据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现代化带来更多实践可能性,不仅拓展了检察机关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而且串联起知识产权检察履职的各个环节,将检察机关与其他职能机关的数据深度融合,有利于碰撞数据火花、挖掘线索信息,帮助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履职中把握主动,用更准确的数据基础发现问题、研判对策。

  在数据获取方面,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是大数据工作的基本和关键。这有赖于知识产权各职能机构统一认识,互助合作,以更高的站位研判数据的重要性,更好服务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

  在数据运用方面,要提高数据运用能力和技术水平,促进大数据和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在检察业务各环节贯彻综合大数据的理念,落实运用大数据技术,着重加强线索挖掘、问题甄别、证据收集等工作,并为最终的研判提供参考和支撑。

  顾家琪:检察机关在盘活数据资源,赋能综合履职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意数据样本的内外融通,细化各类数据的用途,有逻辑地将内部案件数据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业、公众提供的数据、线索相互关联,形成社会治理从前端到末端的闭环。

  另一方面,要提升监督模型的可应用性,对数据进行抓取、挖掘、碰撞的最终目的是要构建可应用的监督模型。

  从业务层面出发,应从依托数据模型开展监督的成功先例中汲取经验,打磨可持续推广、应用的标准化模型。

  为避免“大海捞针”、盲目监督的弊端,建议强化对法院裁判情况、行政机关执法情况的阶段性分析,结合办案实际,锚定一类具有治理意义的普遍违法现象或类案监督线索,解构其特征,提取关键要素并分层分段梳理监督逻辑。

  从技术层面出发,除加强与业务人员的沟通,高效实现监督需求之外,还应建立可视化、友好型的操作界面与辅助工具,便于业务人员对监督模型的动态试错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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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圆桌论法 B02知识产权检察的跨区域综合履职 2024-10-14 2 2024年10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