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邵槿铭
本报讯 近日,普陀公安分局长寿路派出所接报一起发生在23年前的投资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由于时间跨度较大,且嫌疑人拒不配合,普陀公安分局迅速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指导机制,最终发现嫌疑人言语中的破绽。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2001年初,犯罪嫌疑人于某与被害人蒋某结识,并成为恋人。经相处,于某得知蒋某是一名富商且富有善心,便以“筹建寺庙募集捐款”为由,骗被害人蒋某出资,由其本人负责在外省某地买地建造庙宇。蒋某先后向于某汇款300余万元作为寺庙的建造款项。
几个月后,蒋某离开当地前往外省经商,二人分手后仍保持朋友关系。一年后,见投资建造的寺庙迟迟未动工,蒋某便联系于某。于某谎称项目因故搁置,会慢慢偿还债务。此后蒋某曾多次讨要欠款无果,直至今年7月,蒋某报案。
接报后,警方循线追踪,成功在外省将于某抓获归案,并将其移送至分局“一站式”中心进行审理。到案后,于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辩称自己已着手买地建造庙宇,且投资款系被害人主动赠与,让案件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由于案发时间距今已有23年之久,投资款中蒋某多数使用的是现金交付难以考证,加之纸质汇款存根多年后已自动销毁,由此,“一站式”中心迅速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指导机制,由刑侦审理队与中心合成作战平台对该案开展分析。案件审理队民警充分依托法律大语言模型,对该案的关键性证据开展细研,确保证据链条完整。
经查,于某提供的所谓买地协议,实为外省某地的一片落叶松林的树木采伐权。经当地民族宗教事务局协助调查,警方查明,于某并无建造寺庙资质,且与任何佛教场所均无关联。同时,民警又调取了于某曾委托家属与蒋某签订的退款协议,发现其中附有一张于某收取蒋某300万元的收据复印件,确定了涉案金额。在铁证面前,于某才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诈骗事实。经查,所谓买地建庙都是其凭空捏造,所得诈骗钱款皆被其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相关证据固定、审讯深挖、追赃挽损等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