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昨日,市交通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警总队、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上海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等单位,在宝山区泰和路江杨北路路口开展现场联合执法检查。本次联合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国四柴油载货汽车。
记者获悉,自今年10月15日起,全天禁止国四柴油载货汽车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不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0外环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违反通行规定的,由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上午9时许,执法人员现场拦截了一辆轻型栏板货车,经查验为国四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宝山交警支队民警对司机进行了有关限行通告内容的宣传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识的违法行为,对司机当场进行了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据悉,此次限行将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今年10月15日起,全天禁止国四柴油载货汽车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不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0外环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第二阶段,自2025年10月15日起,全天禁止国四柴油载货汽车在本市G1503上海绕城高速范围以内的道路上(不含G1503上海绕城高速以及G1503上海绕城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第三阶段,自2026年10月15日起,全天禁止国四柴油载货汽车在本市辖区内的所有道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