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公司取得分红 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我婚前入股了朋友的公司,最近每年都能获得分红。现在我和妻子打算离婚,这些分红收益是属于我个人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因此,你在婚前入股朋友的公司,相应的股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须分割。
但是,这些股份在你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和妻子离婚的话,对方有权依据《民法典》要求分割婚后取得的所有分红。
哺乳期内返岗工作 享受哪些劳动保护
我最近休完产假返岗工作,常常被领导要求加班。请问哺乳期的女职工能否拒绝加班?法律规定了哪些劳动保护措施?
【解答】
对于休完产假返岗工作但处于哺乳期的劳动者,《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了相关保护措施: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公司遭遇合并 合同是否变更
我所在的公司近日与另一家公司合并,据悉马上就会进行岗位的整合。
请问像这种公司合并的情况,新公司是否需要跟我们员工变更或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也就是说,即使原公司遭遇合并、分立等情形,你们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不必然需要变更,而是应当依照现有条款继续履行。
当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也就是说,新公司可以在公司合并后,与员工协商变更包括岗位在内的合同内容,但前提是“协商一致”。如果未能协商一致,公司不能单方变更合同内容。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能否主张协议无效
我去年入职一家公司担任销售人员,入职时在公司的要求下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今年我离职去了另一家公司,公司要求我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我认为自己并未接触任何公司的秘密,我能否主张协议无效?
【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如果将法律规定范围之外的普通劳动者也视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者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不当限制了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可以主张协议无效。
在此类诉讼中,应由用人单位举证劳动者属于竞业限制人员,如果举证不力,竞业限制协议应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