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购买一部华为品牌手机,没想到买的却是华为“智选手机”。10月,江苏省镇江市有消费者入了“套”。10月7日,消费者陈女士打算在镇江市正东路的通信营业厅购买一部华为品牌手机,在营业员推荐下购买了一款价格为2198元的手机。型号为华为智选“Hi nova 12 SE”。手机使用几天后,手机出现故障,陈女士前往华为售后服务部维修,却被告知手机并非华为品牌。
华为官方客服表示,华为“智选手机”是第三方的产品,不是华为自营产品,并非“华为”品牌,也不是华为生产。经了解,这款手机实际是华为合作厂商生产的手机,手机上也没有华为标识。
镇江市消协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全面、真实地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否则,消费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并要求商家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消协提醒,在购买手机时,应全面了解自己所要购买手机的真实情况。若在商家虚假宣传或诱导下不慎购买了其他品牌的手机,应保留好购物发票等相关证据,并及时维权。(来源: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