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她在事业上步步高升,丈夫却遭遇了失业危机,变得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进而对她经常性地谩骂,导致她出现失眠状况。
而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其实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
□ 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和晓科
妻子步步高升
埋下失和种子
苏女士大学学的是会计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财务工作。她在咨询时告诉我,自己性格内向,但做事非常细心,因此工作很受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苏女士和丈夫蔡先生是通过相亲认识的,虽然他相貌普通,只有大专学历,但认识之后对苏女士大献殷勤。
在家庭催婚的压力下,苏女士和蔡先生交往了一年就结了婚。虽然两人当时收入都不高,但苏女士生活简朴,觉得夫妻两人平平淡淡地生活也是一种幸福。
起初,苏女士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后来公司负责人柳先生去了一家规模更大的公司担任高管,当那家公司的财务部门有人离职时,前同事马上想到了苏女士。
通过这次跳槽,苏女士的工作渐入佳境,三年后成了财务部门的负责人,收入也翻了数倍。
但伴随职位和收入的大幅提升,苏女士的工作时间也大为增加,这让她不得不推迟了生孩子的计划,也埋下了夫妻失和的种子。
遭遇精神暴力
出现失眠状况
苏女士告诉我,正当她事业步步高升的同时,丈夫却经历了工作上的挣扎,被原来的公司解雇了。
由于学历不高、能力有限,失业后的蔡先生做过好几份工作,但没有一份工作是得心应手的。
“我丈夫那次失业后,我发现他的性格也有了改变,总觉得离职是因为领导和同事的排挤,开始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苏女士告诉我,那段时间丈夫对她产生了各种不满,比如没能照顾家庭,比如年纪越来越大却不愿生孩子,比如和公司同事联系很多却冷落了他。
“由于当初是柳先生跳槽后,引荐我去了新公司,他平时基于工作关系和我联系也比较多,丈夫知道后醋意大发,一直怀疑我和柳先生有不正当关系。”
虽然苏女士知道自己是清白的,但丈夫却越来越疑神疑鬼,稍有不如意就在苏女士下班后对她一通谩骂,还扬言要去苏女士的公司找柳先生对质。
而苏女士只是一味安抚忍让,甚至同意了丈夫每天回家检查手机的要求。
但丈夫的行为还是对苏女士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导致她出现了失眠的状况,有时睡着睡着会突然从梦中惊醒。
“虽然通过共同的朋友的介入,我们也曾有过深入沟通,但丈夫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最后连那个朋友都劝我,要不还是趁年轻离婚算了。”
苏女士表示,她和丈夫并无子女,自己愿意公平地分割财产。由于丈夫收入不高,因此她实质是作出了较大的让步,但丈夫始终不同意协议离婚。无奈之下,她才想到去法院起诉离婚,为此想要找律师咨询一下。
无奈提起诉讼
通过调解离婚
听了苏女士讲述的情况,我认为她通过诉讼离婚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就包括“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至于怎样算是“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明确: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而苏女士的丈夫“经常性谩骂、恐吓”她,已经构成家庭暴力,但她主要面临证据的问题。
与殴打等侵害身体的家庭暴力行为相比,谩骂恐吓型的家庭暴力往往缺乏医院诊断、伤情鉴定等直接证据。当然,只要具备一定的证据意识,取证也并非难事。
首先,苏女士可以在家中安装监控或者录音设备,记录丈夫对她谩骂、恐吓的具体情形。
其次,苏女士可以与丈夫通过微信、电话等进行交涉并保留相应的记录。在交涉中,应当明确表示自己希望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对方存在经常性谩骂、恐吓的行为。对方如果在交涉中承认有上述行为,那么也具有证据效力。
再次,如果苏女士的丈夫对她进行谩骂或恐吓,她可以报警求助,并保留相关记录。
最后,如果苏女士的朋友、邻居曾经见过或者听到过苏女士丈夫对她进行谩骂,那么他们的证言也是重要的证据。
过了一段时间苏女士告诉我,她收集了相关证据起诉到法院后,在诉前调解阶段和蔡先生达成了协议,终于离了婚。虽然她在财产方面做出了一点让步,但离婚之后,她精神上放松了不少,也摆脱了失眠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