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律师服务

签竞业协议就能“困住”劳动者?

吴铎思/马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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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用人单位滥用竞业限制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案件并不少见,有研究发现,被竞业限制“困住”的大部分并非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而是基层岗位员工。对此,有律师表示,劳动者是否适用竞业限制,不是只由企业说了算。

  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单位先让我签了竞业限制协议。”回忆起2014年入职新疆某能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时的场景,牛某表示,不签字就没法入职,当初竞业限制协议是不得已签的,没想到日后却因此面临高额违约金。

  牛某入职的这家企业经营硅及相关高纯材料的生产、销售及技术研发。2023年2月1日,牛某提出辞职,其所在部门领导于3月1日批准他辞职。

  半个月后,企业人力资源部员工通过电子邮件向牛某发送竞业限制义务通知书。当时,牛某正在另一家材料公司从事电气工作,“收到通知后,我就从单位辞职了。”牛某说。

  2023年7月,能源公司因牛某未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内容而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牛某需向能源公司赔偿违约金近14万元,并返还公司所支付的全部竞业限制补偿金。

  牛某表示,自己在职期间的岗位是动力车间检修工,后晋升为检修班班长,负责车间的设备维护和电气维护。能源公司认为,牛某虽然不是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但作为一线管理人员,属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该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者是否属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工作中劳动者是否接触或知悉企业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用人单位应该承担严格的证明责任。能源公司没有证据证明牛某掌握了核心技术秘密,也没有证据证明对公司特有的核心技术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

  最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牛某归还能源公司所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驳回了能源公司的其他请求。

  违约金会进行调整

  按相关法律规定,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这些人具体是谁,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等;高级技术人员通常指专业知识、专门从事某项技术的人员。”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艳春表示,除了上述两类人外,还可以通过企业有没有真正的商业秘密、劳动者在不在特殊岗位、有没有保密义务这三点去判定是否属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在实践中,“困住”员工的不单单是一纸协议,还有随之而来的“天价”赔偿金。刘艳春表示,法院审理时也会考虑企业给的补偿金、实际损失、劳动者竞业所得、主观过错等因素,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吴铎思  马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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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2签竞业协议就能“困住”劳动者? 吴铎思/马安妮2024-12-27 2 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