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报道,“只因在发年终奖前离职,年终奖就不给了吗?”在湖北武汉某电子元件公司做会计的叶女士觉得委屈又困惑。记者采访发现,有类似情况的劳动者并不少。
那么,在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劳动者能否获得年终奖呢?
按工作时间确定发放比例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陈伟律师表示,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不得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那么只要同样付出了劳动,离职员工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如果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未对年终奖进行明确规定,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也应按照离职员工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的比例发放年终奖。
此前,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年终奖争议案。因公司无故降低工资,2020年11月,成先生离职,随后申请仲裁,要求原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支付当年奖金6万元。公司不服仲裁,诉至法院,公司认为,成先生没有坚持满一个工作年度,未经考核,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标准。
法院审理后认为,如果劳动者年终奖对应的考核年度工作不满一年,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的比例确定发放年终奖的比例。本案中,该公司并没有公示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当给成先生支付2020年度奖金,且金额应按照成先生实际工作时间为准。最终,成先生拿到了离职当年年终奖5.5万元。
用人单位规定未必有效
如果离职员工所在的公司通过员工手册或其他规章制度规定“员工在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不能享有年终奖”,是否意味着离职员工无法领取年终奖?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之前发布的一个指导案例作出了阐释:应当结合劳动者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工作表现和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劳动者不能享有年终奖,但劳动合同的解除非因劳动者单方过失或主动辞职所导致,且劳动者已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及表现不符合年终奖发放标准,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成都大学法学院教授、四川省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张居盛表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强制规定年终奖应如何发放,这需要用人单位根据经营状况、员工业绩表现等,自主确定奖金发放与否、发放条件及发放标准,制定更加明确的年终奖发放规则,这样才能平衡劳资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年终奖的发放规则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业绩表现、工作年限等计算年终奖金额,不能以是否仍在岗作为唯一的决定性标准。同时,制定流程也应符合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并向职工公开。” (赵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