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销售假货 面临何种刑罚
我舅舅在老家开了一家小店,最近他因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抓了,请问他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解答】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后,会根据实际销售的数量、金额以及未售出的货值等情节,确定相应的刑罚。
申请不交社保 是否具有效力
我表弟最近找了一份工作,但公司要求他签一份自愿不缴纳社保的申请。请问这样的申请是否有效?他能否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解答】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署不缴纳社保的申请属于违法用工,这样的申请或者承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婚前投资入股 股份是否共有
我和丈夫结婚前,他投资了一家公司并占有股份。由于这家公司发展得很好,最近几年每年都会分红。目前,我和丈夫在协商离婚,我要求他分给我一定的股份,但他说这些股份是他个人的。请问这些股份在离婚时是否应当分割?
【解答】
根据《民法典》,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你丈夫婚前投资入股公司的这笔“投资”和相应的股份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这笔投资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
雇用退休返聘人员 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我姑姑退休后返聘至原单位工作,最近她在工作中受伤,但是单位认为她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不肯为她申报工伤。
她这种情况究竟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她能否自行申报工伤?
【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开始享受养老待遇,这种情况下继续工作的,和用人单位按劳务关系处理;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也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劳动关系处理。
工伤以具有劳动关系为前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