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多元解纷

与邻居换地起矛盾 老丈人还被打伤了

邻里矛盾二十载 几经波折终和解

章炜

本文字数:1472

  □  记者  章炜

  24年前,孙家因建房需要,与邻居郭家互换了门前的一部分场地,双方签订了置换场地协议书。到了2005年,孙家计划重新浇筑自己的场地,而老郭认为,孙家的做法会侵占自己的部分场地,双方甚至因此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孙家的老丈人在此过程中受伤。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万联村“和万家”调解室利用“三所一庭”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化解了一起延续20余年的矛盾。

  15平方米还是30平方米?双方争执不下

  2024年,由于双方矛盾始终反反复复,孙先生一气之下将老郭告上法庭,法庭考虑到双方的邻里和谐,建议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该案。万联村“和万家”调解室的调解员立即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开展联合调解。

  在调解现场,老郭说:“当时你向我们家置换的土地可有30平方米啊,怎么到你嘴里就变成了15平方米?”孙先生反驳道:“明明我们家只要15平方米,但却被你们说成30平方米,此前打伤我老丈人的事我都还没算清楚,我看你们家分明就是想多要点钱吧。”为避免两人发生更为激烈的争执,调解员急忙安抚双方情绪:“我看了你们二十几年前签的场地置换协议,上面确实没有明确置换的面积,但是我去现场看过,大概在25平方米左右,如果你们有异议,我们现场再去测量一下。”

  一波三折,最终化解矛盾

  针对调解员的提议,老郭回应道:“25平方米就25平方米吧,调解员的话我肯定相信的。但按照协议,孙家应该每年给我家这块场地的使用费,但是他们从2005年开始就没再给过这笔钱,我要求孙家按每年200块的标准补交这笔费用,此后孙家要用,我每年还要涨价。”

  对于老郭的要求,孙先生并不同意:“我凭什么付你钱,此前你把我老丈人打伤,就赔了两千多块钱就算解决了?老丈人的精神损失费、营养费都没和你算,你现在还要每年涨价,太黑心了!”现场法官听到孙先生的话后,表示当时双方已经签订过调解协议,协议中也明确了赔偿金额和范围,孙先生不应该将这两件事混在一起。

  调解员向老郭解释,200元一年的使用权是在协议上写好的,不能说变就变,而且孙家使用这块场地只是为了进出方便,也不产生收益,让孙家补交可以,但是要涨价显然不合理。

  听了法官和调解员的话,孙先生终于同意支付这笔场地的使用费,老郭也不再要求涨价。

  然而,当调解员为确保矛盾彻底化解,到现场进行争议场地划分时,两家人又因如何划分的问题产生了冲突,调解工作又一次陷入僵局。几周后,老郭突然决定要在双方争议的水泥场地当中砌墙,彻底划分清楚双方的界限。

  调解员在得知情况后,立即联系民警火速前往现场查看情况,并对老郭进行劝说:“要是这样砌墙,孙家的车就彻底没法从这走了。这样不仅会加剧双方的矛盾,也不符合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

  “调解员,你是不知道,自打我答应了不涨价的要求后,我家媳妇天天因为这事跟我吵架,说我太窝囊了。”老郭满面愁容地向调解员诉苦。于是,调解员和民警转而去开导老郭的妻子,调解员表示,两家矛盾已经20多年了,通过多部门协调,孙家终于同意继续支付场地使用费。“今天趁着大家都在,把地界划分清楚,这样也了了一桩心头事。”最终,在多部门合力劝说下,终于解开了老郭家属的心结,两家人就场地如何划分问题达成了一致,这起跨越20余年的矛盾也得以解决。

  

  【案例点评】

  

  农村相邻关系是常见的矛盾纠纷类型,虽然此类矛盾纠纷涉及金额不大,但是由于相邻人家往往积怨已久,又拿不出有效的证据证明,为调解工作带来不小的难度。朱泾镇万联村“和万家”调解工作室抓住纠纷化解的黄金期,同时依托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资源优势,通过多次协调,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化解了这场持续20多年的邻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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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多元解纷 B04与邻居换地起矛盾 老丈人还被打伤了 章炜2025-02-25 2 2025年02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