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慧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五部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行动方案》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随着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加速演进,我国消费环境建设仍有不少薄弱环节,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关系群众衣食住行的消费痛点亟待破解、消费者维权难现象仍然较为普遍等。
《行动方案》由此应运而生,以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行动为牵引,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
对于消费者经常反映维权难、维权慢甚至不知道该找谁的问题,《行动方案》在完善消费纠纷化解体系、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能方面,主要做了突出源头和解、加强行政调解以及推动多元化解三方面的制度创新。
《行动方案》提出将推动平台型、总部型、连锁型等大型企业健全消费纠纷解决体系,加入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探索“一键和解”等新模式。加强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扩大消费维权“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的覆盖面,方便消费者第一时间就近维权。鼓励实体店承诺无理由退换货,到2027年动态发展承诺单位150万家,探索统一便捷的异地异店退换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