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自2017年5月以来审理的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判情况。记者获悉,近八年来,上海三中院共受理涉消费者权益类民商事案件215件,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35件,分别为涉食品药品类17件,非食品药品类18件;已审结公益诉讼34件。
会上,上海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明介绍,近两年,上海三中院受理的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开始上升。“2023年一年收案数为前六年总数的1.25倍,2024年又增长20%。”在3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23件由检察机关提起,12件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提起,目前起诉的原告均为市消保委。
根据通报显示,涉消费日用品类占案件总量的40%;食品类案件涉及假冒阿胶、含金银箔寿司、含瘦肉精牛肉等;药品类案件涉及无证心脑血管类假药、含西布曲明等违禁成分减肥药等;另有涉信息数据类4件,涉及消费者数百人的人脸信息、视频共计3万余条。从结案方式来看,有七成案件或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或自行磋商达成和解协议。
记者在会上获悉,上海三中院对经营者通过人脸识别等新技术,过度搜集或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并处理个人信息,消费者请求经营者承担责任的,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