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雅雯
通讯员 傅杰
本报讯“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是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的规则,有人却恶意利用这一规则,招募他人一起“薅羊毛”,导致商家损失上百万元。最终因诈骗罪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24年5月,阳光公司零售业务负责人向奉贤警方报案称,其公司在某电商平台的官方旗舰店疑似遭受恶意退单。有大量客户在短期内购买其明星枕头产品后,通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机制申请退款退货,但仓库实际并未收到退货。经过前期调查,奉贤警方在外省市警方协助下将“薅羊毛”的方某抓捕归案。
据方某供述,他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开设了一家网店,专营批发该款枕头。每当有客户在其网店下单后,方某便通过“兼职群聊”发布任务,招募兼职人员到官方旗舰店下单购买该款枕头,并将收货地址设定为二手交易平台上买家的地址。待买家收货后,他又指使兼职人员操作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再通过寄假包裹、空包裹等手段,制造虚假物流信息,使平台误认为商品已退货入库,继而骗取全额退款。
经查,方某通过上述方式骗取阳光公司枕头产品后低价转卖,获利114万余元。
奉贤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检察机关依法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文中公司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