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多元解纷

小伙不慎被卷入机器 公司不愿作出补偿

经调解,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均担责

章炜

本文字数:1468

  □  记者  章炜

  2024年9月,来沪务工的小汪被派遣至上海一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工单位”)担任整理包装材料操作工。同年12月,小汪在操作时不幸被卷入机器内,经司法机关鉴定,被认定为伤残1级、护理1级,终身瘫痪。家属就小汪工伤事宜向劳务派遣公司及用工单位提出补偿事宜,三方协商无果,向奉贤区金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我就这么一个孩子”

  接到调解申请后,司法所、劳动部门等多部门联动化解矛盾。第一次调解会上,小汪母亲一坐下就哭起来,表示自己老伴走得早,就这么一个儿子,这次意外事故中又不幸瘫痪,自己后半生无依无靠,还要照顾瘫痪的儿子。说着几度哽咽,调解员见状连忙安慰并递上一杯热水,耐心引导小汪母亲讲出诉求。

  经了解,小汪母亲在老家只有一个月100元的农保,平常生活开支都是由儿子每月工资支撑着。现在小汪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此时,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则一言不发。

  据了解,事发当日,小汪在操作设备时因机器设备卡纸,未将机器设备关停的前提下,直接进入了危险设备区处理卡纸,在拔出卡纸时不幸被机器卷入设备内。用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将其送至医院进行抢救。派遣公司称,事故是小汪对设备疏忽大意及操作失误造成的,而且事故发生后自己已经垫付了不少费用,现在公司一直亏损状态,也没有其他剩余资金,不愿进行人道主义补偿。另外,小汪刚入职三个月,刚过试用期。

  而用工单位称派遣公司指派的工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避险常识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两方均声称己方无任何过失,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局面几乎失控。调解员及时将双方分开,要求双方站在小汪的角度考虑问题,拿出诚意划分责任,圆满化解纠纷。由于三方情绪均较为激动,调解员及时中止了调解。

  相关权益获得保障

  第二次调解,调解员通过对上次的争议焦点分析和判断,决定首先进行法律宣传。调解员指出,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派遣单位应当依法帮助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理赔,用工单位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双方应共同努力,维护小汪享有的合法权益。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相关法律宣传,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的态度有所改变。调解员趁热打铁,强调这是一起典型的工伤案件,小汪与派遣公司存在雇佣关系,派遣公司要承担工伤的赔偿责任。同时,小汪的伤是在用工单位上班时造成的,用工单位也应当负相应的连带责任。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双方对此都无异议,调解初步取得效果。几经磋商,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逐渐降低姿态,表示愿意做出让步。

  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小汪的工伤保险理赔,按照法定流程由劳务派遣方全权负责,小汪配合劳务派遣方提交工伤理赔材料。用工单位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给小汪一次性补偿费用,将补偿金直接打入小汪的银行卡内。至此,一场工伤赔偿纠纷案件画上圆满句号。调解员宣读了协议书的内容后,三方当场签订了协议书,还对调解员表示由衷感谢。

  【调解心得】

  此案之所以得到成功调解,主要是调解员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以情调解,取得信任。小汪是外乡人,家属担心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调解员向他们详细讲解了调委会的性质和调解工作的原则,使其情绪得以平稳,走上合法的维权之路。二是以法析案,厘清责任。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之所以因赔偿问题推诿扯皮,原因在于本位主义思想,缺乏以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调解员经过讲解《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与《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双方明晰了责任,为成功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以人为本,扶弱解困。调解委员会集中力量减轻了小汪的经济负担,主动为他一次性解决了赔偿和补偿问题,降低了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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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多元解纷 B04小伙不慎被卷入机器 公司不愿作出补偿 章炜2025-03-28 2 2025年03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