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3·15在线

小程序卖美瞳,未取得医疗器械许可证

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王葳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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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自2012年4月1日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归属第III类医疗器械,经营此类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024年6月,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发现某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微信小程序销售美瞳。当事人于2024年4月18日起在微信小程序中上架销售“Hapa Kristin【月抛】Peaceful和平天使系列hazel静谧眼睛(有色隐形眼镜)(注册证编号:国械注进20143165405)。至案发,当事人共采购上述产品30盒,售出28盒。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货值金额为3090元,违法所得为2884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构成未经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行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据介绍,软性角膜接触镜,其使用时长期接触角膜,对眼角膜有潜在的安全风险,因此被列入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管控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第III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隐形眼镜的护理液同样属于医疗器械。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选购隐形眼镜要选择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正规机构购买。如果通过网络购买,需要查看商家的网络销售备案。购买时还需要查验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如果是进口产品,还需查看有没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此外,佩戴隐形眼镜需要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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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3·15在线 B08小程序卖美瞳,未取得医疗器械许可证 王葳然2025-04-09 2 2025年04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