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中国

曹路镇“两个一体化”破解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难题

本文字数:773

  近一两年来,为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浦东新区曹路镇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在群乐、迅建、启明、曙光四个村推进环境综合治理事项一体化、环境综合治理单位一体化“两个一体化”工作,将多个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事项、四个村级环境综合治理单位进行整合,实现了资源共享、成本降低、效能提升,走出了一条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新路。

  长期以来,曹路镇的村内河道、林地、绿化和镇级道路等管养工作分属多支管养队伍。各管护队伍间权责不清,容易导致推诿扯皮。“河道里撩起来的垃圾放到路上,道路管养的工人把这些垃圾扫到田地里。不同的管养单位之间互相推诿,环境卫生质量提高不上去。”群乐群党支部书记蔡浩斌说。2024年年初,在镇、区相关部门支持下,群乐、迅建、启明、曙光四个村推行环境综合治理事项一体化,将村内分散的各项管养服务统一交由一家管养企业负责。在此基础上,整合农村环境综合管理的14项服务内容、原各支管养队伍负责的4项管护事项及其他环境综合治理事项,形成了“14+4+X”的复合形态。管养企业通过扩大服务范围,降低了单位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彰显了“范围经济”优势。

  过去,一家管养企业仅服务一个村,存在“吃不饱”和村际管护责任不清的问题。“各个村各自为政,有的让第三方做,有的让自己村民卫生干部做,各个村分而治之。”曹路镇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调节、村民自治相结合以及公开招标的方式,推动四个村的管养服务统一由一家管养公司提供,实现了“四村一体化”。管护公司因规模扩大而节约的成本,被用于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了良性循环。

  为确保“两个一体化”顺利推进,曹路镇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子项目同步谋划,增强了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同时,镇党委、政府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协调各方权、责、利关系;村级主体加强民主协商;区级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了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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