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章炜
“我们已经支付过租金了,但‘三房东’跑路了,现在‘二房东’叫我们搬走,你说该怎么办?”在静安区曹家渡街道,两名商铺租户与“二房东”“三房东”之间因租赁纠纷产生争执而报警,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迅速出警,平息现场矛盾纷争。
了解事情经过后,得知该起租赁纠纷是由于“三房东”违约导致,该纠纷涉及多个租赁主体且法律关系复杂,由此立即启动了“三所联动”调解机制。经过多次调解,商铺租户最终同意直接与“二房东”重签合同,也认可了新租金数额,一场纠纷得以化解。
“二房东”小李表示,他已数个月未收到“三房东”的租金,但他仍按期向“大房东”支付租金。小李经过与商铺租户的多次直接交涉,发现双方就“重建租赁关系、押金转租金、新的租金数额”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
小李说,他已经对“三房东”发函,通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而且已经告知租户的情况下,商铺租户已经构成非法占有房屋。租户如果要继续租用房屋,应该与他重建租赁关系,如果租户不接受新租金,应该在限期内搬离。
商铺租户则表示,他们都已经如约按期向“三房东”支付过商铺租金,考虑到装修成本,搬离会承受较大经济损失。同时,由于经营状况不好,商铺租户希望“二房东”能降低租金数额。双方就此僵持不下。
依托街道法治服务中心平台,“陆斌警官工作室”会同曹家渡司法所、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迅速组成了“民警+人民调解员+律师”的“三所联动”调解团开展了矛盾联动调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徐兴民律师提供法律支持,就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法律研究和分析,出具《律师意见书》,厘清了两重租赁关系及双方现在的权利义务,回应了双方所提出的争议和疑虑。
律师表示,“三房东”卷款跑路对“二房东”和商铺租户均失去合同履约能力,构成根本违约导致三方之间两重租赁关系被解除或无法履行,商铺租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有权直接与“二房东”重建租赁关系和支付相应租金。律师建议基于时间成本、执行成本、经营成本等因素,达成调解协议,是对于双方而言最具“性价比”的解决方案。
调解团多次组织矛盾双方进行协商,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后,通过仔细斟酌起草调解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平衡点。
调解员耐心地倾听矛盾双方诉求,了解到双方都承受了较大经济损失后,及时安抚、悉心开导。陆警官也从“法、理、情”层层剖析,告诫矛盾双方要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切不可采用过激手段。
“三所联动”调解团在释法说理的同时,也引导当事人应保持乐观心态,积极改善经营状况。经过多次调解,商铺租户最终同意直接与“二房东”建立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也认可了新租金数额,双方就此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
该起案例的顺利解决,进一步彰显了“三所联动”机制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其中一名商铺租户表示:“诉讼途径耗时耗力,‘三所联动’机制解决了我们的难题,让我们可以放心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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