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会

独居老人靠4套动迁房骗取近千万

王葳然/王韵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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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王韵怡

  本报讯  当你满心欢喜签下购房合同,憧憬未来新家模样时,是否想过这套房子其他人也有份!近日,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及“一房多卖”的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

  须某是独居老人,多年前离婚,最大爱好是唱歌,也在KTV里认识了很多朋友。2015年,须某将名下房子租给在KTV唱歌时认识的傅某居住。2018年,须某被分配到了四套动迁安置房。在和傅某商议后,须某开始了他的卖房之路。

  因为动迁安置房属于期房,还未完成建设,须某的定价远低于市场价,也吸引了不少买家。在中介的操作下,第一套房很快就卖出,但同时卖给了四个买家。在购房合同上,傅某也作为担保人签了字。短短一个月,须某收到了100余万元首付款。

  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没到,其中一个买家郭先生就发现须某买给他的这套房子已经有人入住,郭先生向法院起诉了须某和傅某。法院判决后,须某为偿还郭先生等几名被害人的购房款,在傅某和毛某的介绍下,又将其他三套房也分别卖给多个买家。

  2024年4月,被害人刘女士报案称,其2020年就与须某签订了购房合同,向须某索要房屋时却被各种理由搪塞,询问之下才发现须某“一房多卖”。

  经调查,2017年至2023年间,须某结伙涉傅某,以出售须某名下4套动迁安置房为由,通过“一房多卖”的方式先后与10余名被害人签订多份购房协议,共计出售16次,骗取被害人购房款共计900余万元,其中傅某涉案金额700余万元,毛某在明知须某和傅某“一房多卖”的情况下,仍然介绍多名被害人与须某签订购房协议,骗取被害人300余万元。至案发,上述房屋均未过户给被害人。

  宝山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须某、傅某、毛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合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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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社会 A06独居老人靠4套动迁房骗取近千万 王葳然/王韵怡2025-05-27 2 2025年05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