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法学院

国际经济行政法系列丛书首发暨专题研讨会在沪举行

推动涉外经济规制法重点问题研究

徐慧

本文字数:1451

  □  记者  徐慧

  5月25日,由复旦大学主办的国际经济行政法系列丛书首发暨专题研讨会在上海中心大厦举行。会议以新的理论成果贯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战略部署,献礼复旦大学建校120周年华诞。

  寻求经济全球性与国家主权性的协调

  会议开幕式和丛书发布环节,由丛书编委会主任、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主席、复旦大学法学院朱淑娣教授主持。开幕式上,丛书编委会主任程天权教授表示,国际经济行政法学基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历史背景而产生并不断与时俱进,围绕全球经济治理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新实践和新问题推出新的理论成果。本套丛书三本专著呈现出三个方面的共通点:研究站位上,注重“中国主体性”;理念导向上,追求“法治现代性”;价值取向上,强调“利益平衡性”。

  丛书编委会执行主任、加拿大奥斯古德法学院谭艺渊博士后研究员对“丛书的组织实施及其理论观点”予以介绍。国际经济行政法系列丛书共包含三本专著:《涉外经济行政法体系建构与实践展开》《金融法域外适用中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权益保障》。丛书对涉外法治、国际法治中经济规制法的重点问题进行体系化研究,其理论预设为:当代经济运行全球性与国家治理主权性之间的结构性矛盾,需要持续寻求多元兼顾、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规制法与协调法。基于三本专著的核心观点及其内容阐述,可将丛书的基本观点归结为:国际经济行政法是政府经济规制的国际协调法,通过对公权力进行规范和控制,保障私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跨国经济规制的合作与协调。

  行政机关在对外关系中承担重要使命

  “涉外经济行政法的体系建构”专题研讨环节,复旦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蔡从燕教授以《对外关系法视阈下的涉外经济行政法》为题作报告。他认为,对外关系法的兴起是我国涉外经济行政法对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法的新发展。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法及以往的多数涉外行政法实践不同,近年来对外关系法实践直接或间接指向的是国家间关系。在遵循行政法治化基本趋势的同时,行政机关在对外关系法中承担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重要使命,因而拥有更大的裁量权。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张圣翠教授的报告题目为《涉外经济行政争议解决法的理论阐释》。她提出,涉外经济行政争议解决法的理论架构包括总体指导理论和具体争议领域的特殊理论。前者是对涉外经济行政争议的所有领域均有引领性的理论,主要包括多元化理论、比例理论、国家主权与主权让渡理论等。关于后者,涉外经济行政诉讼法的特别指导理论,包括诉讼类型划分说、权益保护论、实质解决争议说等,其中尊重当事方涉外条约法下权责、遵循正当程序的两种理论最值得关注。

  主动构建涉外经济行政新秩序

  “涉外经济行政法的实践展开”专题研讨环节,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袁勇教授以《涉外经济行政法的重要来源:涉外经济行政立法》为题发言。他认为,涉外经济行政立法的目的是为了设立与调控涉外经济行政关系,制定成文的涉外经济行政规范能够发挥独特的国内法与国际法交互转化的功能。在成文法传统中,涉外经济行政立法是主动构建涉外经济行政新秩序与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方式。

  复旦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志刚教授在点评时表示,国际经济行政法系列丛书在选题上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次研讨会充分展现了该领域的前沿性探索,也给传统的部门法划分问题带来了新的思考。

  本次会议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出版社、国际经济行政法圆桌论坛承办,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复旦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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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学院 B02推动涉外经济规制法重点问题研究 徐慧2025-05-28 2 2025年05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