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王洁
夏夜的荒山上晃动着隐隐绰绰的人影和神秘的紫色光束,这是非法捕猎者在行动,他们的目标是野生蝎子。蝎子,在生态系统中属于益虫,每年的6月至9月是它的繁殖期,也是猎捕者的活动频繁期。不知何时起,蝎子成为了人类餐桌上的美食,一些餐厅会把蝎子油炸后作为特色菜肴出售。然而,抓蝎子这种看似稀松平常的行为,其实会触犯法律。
【事件回放】
2022年8月2日深夜,某地公安民警在对行驶车辆的例行检查中,发现司机马某神情慌张,表现异常。民警随即对马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上有三个小塑料罐,打开一看,里面密密麻麻装满了蝎子。
经询问,马某承认这些蝎子是他与同伙于当晚8点左右驾车前往郊外的荒山上捕获的,准备运往外省市贩卖。民警还在马某车上查获了捕蝎用的工具:蝎子灯(紫光灯)和镊子等。
经调查,马某及其同伙当晚共捕获野生蝎子541只,共0.528公斤,该时间段为禁猎期,且使用紫外线蝎子灯进行猎捕野生蝎子也属于禁用的捕猎方法。
马某等人的行为到底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多大损害?又该如何定量生态环境损害数额?面对如此专业的问题,检察官向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室请求技术支持。
鉴定人首先按照物种鉴定技术方法确定被捕猎的蝎子为条纹正钳蝎,属于蛛形纲,蝎目,钳蝎科,正钳蝎属,属于我国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条纹正钳蝎主要以昆虫和其他无脊椎动物等为食,同时也是许多食肉动物的食物来源,涉案人非法狩猎时间为8月,正处于蝎子的繁殖期,属于禁猎期。涉案人采用禁用方法在繁殖期非法狩猎野生条纹正钳蝎,不仅直接对条纹正钳蝎种群造成损害,而且间接破坏了整个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影响生态平衡。
马某等人应该为自己的非法猎捕行为付出怎样的代价呢?
根据调查,蝎子市场价格约1100元/公斤,计算得到涉案野生蝎子价值为581元。依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森林(试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致生态环境损害价值包括生态恢复费用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恢复费用等于资源价值乘以损害系数。损害系数与涉案对象以及涉案区域密切相关,该鉴定中涉案野生动物属于“三有动物”,涉案区域属于非保护地,计算得到生态恢复费用为726元。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也与涉案对象保护级别相关,计算得到其生态系统服务损害价值为1162元。
最终,鉴定该非法捕猎致生态环境损害价值为1888元。
【鉴定人说】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往往具有极强的隐蔽性,猎捕者通常会选择在人迹罕至的山林、水体等区域活动,利用夜色或复杂地形作为掩护。他们使用的捕猎工具多种多样,从传统的陷阱、猎套,到现代化的电网、毒捕等,这些工具不仅对野生动物的生命构成直接威胁,还可能引发生态系统的灭顶之灾。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刑法》针对野生动物保护,明确规定了“四禁”,即禁止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禁猎区”是指国家对适宜野生动物栖息、繁殖或者资源比较贫乏以及为保护自然环境而划定的区域。“禁猎期”是指根据野生动物的繁殖和皮毛、肉食、药材的成熟季节,特别规定的禁止猎捕的期间。“禁用工具”是指足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危害人畜安全的工具,如地弓、地枪、大铁夹、大挑杆子、军用武器、机动车辆(追猎)等。“禁用方法”是指禁止使用的足以损害野生动物正常繁殖和生长的办法,如投毒、爆炸、火攻、烟熏、掏窝、挖洞、拣蛋、夜间照明(行猎)等。且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了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目前我国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目录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目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及各地方出台的《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非法狩猎行为致生态环境损害程度与“四禁”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级别密切相关,比如,禁猎区和禁猎期,对于野生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保护意义,属于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和敏感脆弱期,在此类区域和时期进行非法捕猎,对于其种群的繁育以及其他生物多样性维持乃至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将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在上述案例中,涉案人捕获的条纹正钳蝎属于“三有动物”,且猎捕时间段正处于禁猎期,因此处罚也会相应较重。在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中,明确捕猎区域、捕猎时间、捕猎工具和方法以及不同的损害对象等要素非常关键,鉴定人应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综合分析损害系数,准确量化不同损害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室助理研究员:郭雪艳)
【鉴定锦囊】
1.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赖以生存必不可少的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身。
2.抵制非法捕猎行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3.积极参与生态保护行动。积极主动传播生态保护知识,提升全民生态文明素养,发现非法捕猎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用实际行动维护地球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