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拍案说法

同好出售名品鹦鹉?原是骗子“重操旧业”

王婕琼/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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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讯员  王婕琼  史涵

  打开各种短视频及社交平台,无数萌宠凭借着可爱特质俘获万千网友的心。网购宠物渐成风尚,但诈骗陷阱也悄然增多!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宠物的喜爱而精心设局,让众多宠物爱好者深受其害。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及网购宠物虚假发货的诈骗案件。该案被告人曾因同种虚构名品宠物售卖的诈骗犯罪事实,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案件回顾>>>

  2024年4月至8月,池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频繁发布各种名品鹦鹉动态,并分享自己的育宠心得,与同好们交流经验。同时,虚构“自家繁育基地”有名品鹦鹉售卖的事实,收取被害人定金后,以“孩子生病”“天气太冷”等理由拖延,不予发货。

  经查,池某通过上述手段共计诈骗六人,骗取钱款6万余元。

  案发后,池某供述,他在网上发布的鹦鹉照片及视频都是剽窃他人作品而来,他并无名品鹦鹉可供售卖。而且,早在2019年,池某就曾因同种虚构名品宠物售卖的诈骗犯罪事实,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于2021年2月刑满释放。此次行为属于三年后再度“重操旧业”。

  青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曾因诈骗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综合考量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性质、情节、悔罪表现、退赔等因素,最终,青浦法院判决被告人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池某应分别退赔被害人钱款;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该判决现已生效。

  说法>>>

  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宠物交易也逐渐向线上转移。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宠物的喜爱而实施诈骗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网购宠物应如何预防“消费欺诈”,需要注意哪些风险呢?青浦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刘艳敏作分析和提醒。

  ●  宠物经济热潮下,线上活体交易需警惕

  网购宠物尽管为宠物爱好者提供了便捷与多样性,却潜藏着宠物健康、交易安全等多重风险。消费者可能遭遇疾病与遗传问题宠物、运输过程中的伤害,以及欺诈行为和支付安全威胁,加之售后保障的缺失,使得这一模式充满不确定性。

  因此,进行线上活体交易时,消费者应高度警觉,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要求提供详尽的健康与血统证明,并优先考虑同城交易以减少风险。

  ●  名品炒作催生诈骗犯罪,爱宠人士需理性

  近年来,以“纯种幼崽”“血统证书”等噱头进行名贵宠物品种炒作,进而诈骗的案件频发,此类案件警示爱宠人士应当理性看待宠物的价值,不应一味盲目追求名贵品种。

  宠物的陪伴无关品种贵贱,各有其独特的魅力和价值。过度追捧名贵宠物不仅容易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还可能助长不法商家无序繁殖和非法交易的行为。消费者在选择宠物时,更重要的是考虑自己的生活方式、经济能力和同宠物的相处方式。

  ●  法网恢恢,犯罪分子切勿侥幸

  网络诈骗因其“低成本、高回报”的特性,成为一些不法分子选择的犯罪手段。这些犯罪分子往往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网络空间虚拟、追踪难度大,可以轻易逃避法律的制裁。

  然而,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执法力度的加强,网络诈骗案件的侦破率也在不断提高。对于累犯而言,他们的犯罪行为往往更容易被追踪和识别。

  该案中被告人池某曾因同种虚构名贵宠物售卖的诈骗犯罪事实受过刑事处罚,却“重操旧业”被从重处罚,这也警示社会大众切不可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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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拍案说法 B06同好出售名品鹦鹉?原是骗子“重操旧业” 王婕琼/史涵2025-06-17 2 2025年06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