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雅雯 通讯员 吴丹盛
本报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要想开车上路,就要先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是两条最基本的道路安全常识。但生活中还是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近日,奉贤公安分局就查获了一起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案件。
凌晨4时许,奉贤公安泰日派出所接到一起交通事故的警情。民警到场后发现,两名男子正在争执,身后各停着一辆SUV轿车。报警人白某拉住民警说:“我开车剐蹭另一人的车,对方索赔8千元,你来评一评,这价格合不合理?”民警发现报警人白某身上有浓烈酒味,便询问其是否喝酒,其点头承认。经血液检测,白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3mg/100m 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而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惊讶地发现白某竟然还无证驾驶。
据白某交代,当天晚上他和朋友在饭店聚餐饮酒,后又去其他地方继续喝酒。凌晨3点多,白某驾驶朋友车辆撞到他人车辆,双方因维修费用争执不下,他一气之下选择报警求助。
目前,犯罪嫌疑人白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