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律师服务

竞聘失败就“解聘走人”合法吗?

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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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工人报道》报道,作为企业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人才选拔方式,竞聘上岗是一种激励制度,与此同时也容易因此产生劳动争议。

  员工竞聘上岗失败,单位能否对其调岗降薪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呢?

  未竞聘成功≠不胜任工作

  日前,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令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2022年5月,方某未能在企业内部“双向选择”中成功竞聘,被调整为储备干部并被要求参加培训,培训项目包括工作交接情况、工作协同配合情况、培训学习期间任务完成情况、工作纪律、工作态度等五项,总分25分,评分15分及以上为及格。

  当年6月,方某得分16分;7月,方某得分10分,工作交接情况未被评分;8月,方某得分5分,工作交接情况未被评分。后该企业以培训期内方某的测评结果综合评定为不合格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方某不服解除决定,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未竞聘成功,并不必然意味着员工无法胜任现有的工作岗位,企业对落聘员工的安排,应当谨慎周密,以提升员工岗位技能、促进员工更好返岗为目标,决不能以待岗培训为手段变相达到辞退员工的目的。

  法院表示,企业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初衷应得到支持。之所以判决企业败诉,原因在于公司制定的培训规定较为原则,具体管理及培训项目、学习内容、考核及测评细则等不够明确,缺乏具体指引规范,不利于保障员工更好地完成待岗学习培训。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制定的待岗培训制度应有利于劳动者适配新工作岗位,提升劳动者岗位技能。食品公司的待岗培训内容,仅要求自学相关规章制度并撰写心得报告,未能更好地体现提升劳动者岗位技能、促进劳动者返岗的内在要求。

  调岗调薪应当谨慎

  “企业用工自主权应正当行使,竞聘上岗机制的设定应当科学合理,既要履行民主制定和公示程序,同时也要让员工对于落选后的岗位及薪资待遇可预见,对于竞聘落选员工的调岗调薪要谨慎。”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工会主席李建律师表示,竞聘失败并不等同于可以被辞退,员工应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其职责,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只要员工没有违反合同规定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龙认为,员工一旦选择了参加竞聘,应当视为接受竞聘的后果,否则如果允许落聘者反悔,则失去了竞聘上岗的意义,也有违公平原则。“用人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及相关待遇,只要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应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支付报酬。”(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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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3竞聘失败就“解聘走人”合法吗? 李国2025-06-27 2 2025年06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