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中国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王勇受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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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新华社报道

  2025年7月8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王勇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勇利用担任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帮助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揽工程,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71亿余元。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王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王勇归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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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中国 A08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王勇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5-07-09 2 2025年07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