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雅雯 通讯员 吕亚南
本报讯 男子在工作之中发现“商机”,利用职务之便另起炉灶,将公司资源纳入私囊。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12万元。
王某在易讯咨询公司担任业务运营经理期间,负责公司与学校合作的项目,同时手握项目招生的重要职权。在工作中,他发现公司对员工和渠道商的奖励存在巨大差距:作为公司员工,每招进一名学员,能获得的奖励为几千元;而渠道商若每年为公司招生超过30人,就能拿到高额学费提成,相当于每招进一名学员提成约上万元。如此悬殊的奖励比例,让王某动起了歪心思。
2020年,王某利用家人的身份信息成立了通和代理公司,并将其推荐给易讯咨询公司。由于王某本身就是该项目的负责人,通和代理公司轻易通过了易讯公司的检验,双方签订代理协议,约定只要通和代理公司推荐20名以上学生,易讯咨询公司就给予高比例提成。王某联系了众多下级渠道,包括培训机构、升学规划机构的老师,并承诺每推荐一名学生就给予一定的好处费。而他则利用自己对招生录入系统的管理权限,将这些由下级渠道介绍入学的学生,擅自登记在自己实际控制的通和公司名下,以此获取结算佣金。
据统计,王某通过该方式共计获取易讯咨询公司佣金272万余元,其中152万余元已实际到账。很快,易讯公司就发现了问题,查询确认通和公司的法人和股东都是王某的近亲属,便暂停了后续佣金的结算工作并立即报警。(文中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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