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担任部门经理,公司最近以“绩效考核不达标”为由单方面对我降薪,但我不认可公司的绩效考核结论并拒绝签字。
请问用人单位能否仅依据员工拒绝签字的绩效考核对员工降薪?
【解答】
《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在进行绩效考核、调整薪酬等涉及劳动者核心权益的事项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公司内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同样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以“特殊岗位”为由规避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对于绩效考核等涉及薪资调整的制度,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
劳动者如遭到用人单位违法降薪,应注意保留工资条、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及时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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