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吴珊珊
本报讯 一男子未到店消费,却冒充顾客联系商家,以吃出毛发为由要求退款,骗取多家餐厅共计2万余元,又以要投诉工商部门相威胁,逼迫商家支付5000元。近日,经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该案的被告人柳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我在你们餐厅用餐吃到了头发,你们准备怎么解决?”2025年1月,某日料店老板余先生接到了一个“顾客”来电。对方称当晚在该店的包厢吃饭,虽然用餐过程都很好,但是在饭后同行的客人告知他菜里吃到了头发,为了不影响用餐气氛,客人没有当场指出。余老板表示,餐厅很注重顾客的评价和反馈,如果情况属实,愿意将餐费全额退款。
余老板询问对方是否是团购1088元套餐的客人,对方称是的。之后,余老板添加了“顾客”柳某的微信,并按照柳某发来的收款二维码转账了1088元。余老板本以为就此事了,没想柳某又改口称搞错了,实际是团购消费了1988元的套餐。余老板让店员调取了当天店内的消费情况,发现当日并未有顾客到店消费该金额的套餐。余老板要求柳某出示消费账单或者团购凭证,柳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无法提供,还扬言要到工商部门举报。余老板察觉被骗,于是向警方报案。
无独有偶,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间,上海、江苏、重庆等地多家餐饮公司都接到了柳某的投诉电话,投诉理由均是在餐厅用餐时吃到了头发。近10家餐厅都向柳某转账退款,部分商家还因柳某威胁要向工商部门投诉,而支付了数千元的“赔偿费”。商家发现被骗后,向警方报案。
2025年4月21日,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发前三个月,我都呆在云南老家,没有去过这些餐厅。”到案后,柳某如实供述。经查,柳某利用获取的餐厅就餐信息和网络搜索的餐饮商家评论信息,在未真实到店消费的情况下冒充顾客,电话联系多地餐饮商家并添加商家微信,以在餐品中吃出头发为由要求退款,骗取多个商家共计2万余元,又以要将卫生瑕疵情况举报投诉至工商部门相威胁,逼迫其中一家餐厅向其支付了5000元。
检察机关认为,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通过远程、非接触方式,虚构事实,骗取被害单位财物,数额较大;且其对他人使用威胁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应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应数罪并罚。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