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章炜
房产中介在房屋交易中起到较为关键的作用。然而,部分中介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通过模糊合同条款、临时加价等手段牟利,导致佣金纠纷、费用不透明等问题频发,损害了消费者信任和整个行业的口碑。近日,王先生向浦东新区消保委投诉,称他委托的房产中介在买卖过程中,先是擅自将约定好的1%佣金比例提升至1.4%,后又违背承承诺,在交易关键节点,以3个点的合计费率强制要求他先付中介费。多次沟通无果后,王先生向消保委求助。
王先生告知消保委,他委托房产中介办理房屋买卖业务,双方最初谈定房屋出售价格为720万元,明确中介佣金是成交价的1个点,出于信任,王先生还提前支付了5万元。但此后,在交易过程中,该房产中介的经理告知王先生,买方将价格压到695万元,且不肯承担多出来的中介费,为促成交易,公司愿意承担部分费用,但同时也希望王先生多承担一些。王先生出于尽快完成交易的考虑,无奈之下表示同意。
此后,交易再生波折。在准备网签和过户的关键节点,中介又提出新要求,让王先生先交中介费,且告知交费率买方及卖方合计达3个点。在交涉中,王先生还了解到,中介并未履行承诺承担买方的部分中介费用。更过分的是,中介还将他的中介费从1%增加到1.4%。王先生多次与门店沟通,却始终无果。
经过消保委反复沟通协商,中介方表示减免王先生8500元中介费。王先生表示,经过长时间的拉扯,他已身心俱疲,最终勉强同意接受这一方案,持续多日的中介佣金纠纷也终于画上了句号。
这起纠纷虽然得以解决,但也体现了部分房产中介缺乏契约精神,反映出行业亟需加强合规管理与服务透明度。该案中,中介方未履行承诺,并擅自提高中介费。这种情况下,王先生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中介方承担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即减少中介费用。
消保委建议,房产中介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应秉持诚信原则,规范收费标准,清晰明确地与客户沟通各项费用,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同时,消保委也提醒消费者在选择中介服务时,一定要保持警惕,不可盲目信任中介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签约时应仔细确认合同条款,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各项收费的标准、支付时间等重要事宜,以免中介随意加价;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以便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