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圆桌论法

检察人眼中的“以法之名”

本文字数: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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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嘉宾

  蒋思思  徐汇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郝丛丛  崇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徐  伟  闵行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最近热播的电视剧《以法之名》讲述了海东省检察院检察官洪亮、郑雅萍等人,在调查期间发现东平市司法工作人员在“万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办案中有徇私枉法行为,最终彻查案件背后黑恶势力,同时揪出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故事。

  作为国内首部聚焦“检察侦查”工作的影视剧,《以法之名》让“刀刃向内”的司法实践具象化,也引发了检察人的关注和思考。

  检察侦查:司法系统的“清道夫”

  蒋思思:剧中的洪亮,作为省级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的检察官,承担着检察侦查的重任。

  那么,什么是“检察侦查”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厅日前正式挂牌成立,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专门检察侦查机构也在陆续成立。

  检察侦查部门肩负着特殊使命,负责办理法律规定可以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十四类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检察侦查,是司法系统的“清道夫”,致力于清除内部滋生的腐败毒瘤。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司法系统的每一次“刀刃向内”,都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闪耀光芒。检察侦查部门作为这束光的执炬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法律的“守门人”  真相的“挖掘者”

  郝丛丛:《以法之名》的剧情如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既剖开了检察队伍中“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那些秉持正义的司法者,敢于直面内部病灶,用行动诠释“有错必纠”的誓言。更揭开了另一种刺骨的真相:当懂法者化身暴徒,用法律知识织就犯罪网络、设局围猎时,其行为有多可憎,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伤害就有多深重。

  《以法之名》的深刻之处,在于它没有停留在“扫黑除恶”的表层叙事,而是通过专案组的行动,让观众看到检察侦查工作的真实底色——那不是影视剧中的“爽感”,而是日复一日的细致与坚韧:从发现两户对联“暗藏玄机”的敏锐,到对“空置房屋”的二次搜查的执着,再到面对赃款时坚守法律尺度的冷静,每一步都是检察侦查人员”以法为盾”的具象化。这些身着制服的检察人,正如剧情中所展现的,既是法律的“守门人”,也是真相的“挖掘者”。当“狼人”试图用权力与金钱掩埋罪证时,他们用专业撕开伪装;当黑恶势力以为能逍遥法外时,他们用法条织就天网。这正是“以法之名”的重量:它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让每一份正义都不被辜负。

  扫黑除恶的最终目标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侦查工作的每一次突破,都是对“公平正义”的鲜活注解;法律的每一次亮剑,都是在为“海晏河清、四海安澜”筑牢基石。当剧中的专案组一步步接近真相,现实中的检察人也正用同样的坚守,让“以法之名”不仅是剧名,更是刻在每一份检察文书里的承诺。

  检察侦查人员的技能图谱

  徐伟:这部剧最动人的地方,是它没有把检察官塑造成完美的法律机器。作为检察侦查人员,就像洪亮在挫败时会对着卷宗发呆,我们也曾在连续加班后,对着满桌的银行流水怀疑自己,但也同样像洪亮坚定寻找真相一样,我们也始终保持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和守护公平正义的履职担当。电视剧在法理与人性的博弈中,为观众呈现了一幅检察官能力图谱的立体画卷:

  一是法律素养,它是帮助检察官在多节事实、多重罪名的迷宫中找到正义出口的全景导航。对法律适用的游刃有余,绝非来自碎片化的条文记忆,而是源于对法律体系的系统性认知。对法律条文熟稔于心,才使检察官在复杂案件中能像外科医生般精准切割事实与法律的肌理。

  二是抽丝剥茧的侦查能力。侦查工作聚焦事实调查与证据收集,是打击犯罪的“前端触角”,是发现客观真相的“基石”。检察侦查之路绝非坦途,新时代检察侦查已从传统经验型向科技驱动型转变,更需要将逆向思维与大数据分析能力相结合。

  三是重压之下仍坚持理性的心理素质。检察侦查人员强大的心理素质往往体现在面对复杂局势时的精准把控、应对突发情况时的冷静沉稳、开展审讯突破时的强大气场等方面。这种心理素质的养成,源于长期司法实践的淬炼,也离不开对法治信仰的深层认同。

  四是沟通协调能力。检察侦查工作涉及公检法司等多部门协作,沟通协调能力往往会成为破局关键。面对来自不同单位的观点和意见,既要能够以开放的态度倾听,又要做到以专业的知识说服,确保各部门在案件处理上达成共识,寻找共同打击犯罪的最大公约数。

  五是职业道德,它是人性暗礁中的价值罗盘。不管是“打老虎”还是“铲蝇腐”,都需要检察职业道德守卫。当发现司法系统内部存在保护伞网络时,检察官们没有选择明哲保身,而是身着检察官制服一往无前,用熠熠的检徽探查案件背后的真实,把法律信仰的绝对忠诚与对司法公正的终极追求作为罗盘,带着公正驶离暗礁。

  检察侦查工作从来不是法条的机械套用,而是用生活智慧滋养法律理性的修行。就像之前带教我的老师常说的:“能看透账本的是会计,能看透人心的才是侦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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