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说案

找人代购专辑 未买先确认收货?

虹口法院审结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陈姝楠/梁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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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见习记者  陈姝楠

  通讯员  梁聪聪

  本报讯  在音乐市场,随实体专辑发行的三寸小纸片被称为“小卡”,通常印有艺人照片、艺人介绍或签名等个性化图像信息。随机“小卡”因其带有盲盒随机性质,受到年轻群体或狂热粉丝的喜爱,甚至出现为了得到心仪“小卡”而批量购买实体专辑的情况。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因购买途径不规范而引发的纠纷。近日,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粉丝通过二手平台购买国外男团专辑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刘某是国外某男团的粉丝,痴迷该男团的主唱。该男团出道专辑于2023年7月推出,合计2个版本及18种随机小卡,每张专辑附一张随机“小卡”。刘某在该男团某平台粉丝“超话”上寻找可以从海外购得专辑的卖家,并于2023年6月中结识了自称可以从海外购买专辑并快递回国的张某,两人互加联系方式。

  此后,双方协商具体购买事宜,刘某以1500元的价格购买了16张出道专辑(其中约定“小卡”随机、专辑不拆封),张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设出售链接,由刘某在平台下单并付款。付款成功后,张某要求刘某先确认收货,以便自己从二手交易平台收款后再从海外渠道下单购买专辑,刘某同意并确认。

  然而,直到2023年7月初,刘某多次联系、询问张某专辑发货进展,张某均表示已经发货。可直到同年8月刘某也未收到专辑,张某虽声称自己会退款,但被多次催促后便杳无音信,再也不回信息。

  刘某向虹口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某退还原告支付的专辑价款1500元。法庭上,刘某表示,之前自己找其他人购买预售专辑也是先确认收货或直接转账,知晓有风险,但因之前与别人交易均成功,因此当时同意被告先确认收货的请求。而被告张某缺席庭审。

  虹口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成立的买卖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刘某通过网络平台向张某购买专辑,双方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各方均应依约履行。刘某按照约定支付了货款,张某应当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但张某始终未发货,且货物交付期限已超出合理范畴,后双方协商一致不再履行合同,但张某始终未退款,显然属于违约,刘某主张被告退还货款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虹口法院判决被告张某退还原告刘某货款1500元。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在这类纠纷中,许多受害者是年轻消费者,甚至是未成年人,怀着侥幸心理轻信所谓“团站”或“团长”开的交易链接,认为一次交易成功,则次次可信,殊不知,“投饵下钩”是很多跑路卖家的惯常手法。对此,法官提醒,交易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交易规则。同时,要重视保留完整证据链,一旦下单成功,立刻截图保存订单页面及付款页面,最好录屏,查实付款去向、交易明细,以免交易链接在付款后无处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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