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钰
“法官,我母亲才去世几个月,原告作为大女儿竟然在抖音视频中穿红衣,她凭什么能分得遗产?”庭审中,妹妹的语气中满是愤怒。
“法官,我认为被告有隐匿遗产的情况,请求对其少分或不分!”姐姐不甘示弱地反击。
这是一起有关遗产的纠纷案,原、被告是一对相差12岁的姐妹,姐姐认为妹妹隐匿父母遗产,愤而起诉至法院,妹妹则控诉姐姐在母亲生前未尽赡养义务,去世后更是不守孝道。庭审中,姐妹俩越说越激动,妹妹作为被告不停地指责姐姐连母亲葬礼都没有出席;姐姐则一边解释自己当时在住院治疗,一边又责问妹妹为何不商量母亲遗产分配的问题。
这起关于遗产分割的案件,先后经历了三次调解。每一次,都让我印象深刻。
第一次调解:
差距过大,执手泪眼
第一次调解是姐姐主动提出的,案子尚未开庭,姐姐一方的代理律师打电话给我:“曹法官,这个是姐妹俩的案子,姐姐主要想知道妈妈的遗产到底有多少,所以您看能在开庭前先做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吗?如果调解不成,我们再去补充证据。”
出于对当事人调解意向的尊重,我组织了第一次庭前调解工作。姐姐和妹妹与各自的代理律师都到场参加。
“原告这一方要求分得征收补偿款的四分之一,大约70万元,这个是根据协议上的金额主张的。当然征收补偿款实际发放了多少也希望被告如实相告。”姐姐这方的代理人首先抛出了调解方案。
“如果愿意调解的话,被告愿意支付原告20万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其他的没必要多说。”妹妹这方的代理人回应道。
两方律师发表完各自方案后,姐姐和妹妹都低着头。眼看双方调解方案差距过大,对案件的事实调查也因证据不足无法实际展开,本想结束庭前调解的我突然发现姐姐和妹妹在整个调解过程中都没说过话。在征求各方同意后,法庭里只留下了姐姐、妹妹和我。我让姐妹俩各自从当事人席间起身,到旁听席上的长椅上挨着坐下来。
“你们作为姐妹,已经好多年没有好好说说话了,现在撇开案子,你俩互相说一下最想说的话吧,现在不谈调解不谈钱,你们聊聊天。”我为姐妹俩做了个简单的开场白。
姐姐:“我们是姐妹,不是敌人啊!”
沉默了一会,姐姐拉起妹妹的手说:“无论怎样,你还是要好好照顾自己,你身体也不好,我看在眼里也很心疼。”妹妹哭着握紧姐姐的手说:“姐姐你再理解理解我,我现在真的很困难,我要经常去医院,老公失业加脑梗,孩子上学还需要很多钱……”
姐姐听完,也开始哭了。“我就是想知道最后的遗产到底有多少,我大你12岁,原来你什么事都跟我说,现在你什么都不告诉我。你跟妹夫说,我们是姐妹,不是敌人啊。”看着妹妹长久的沉默,姐姐说,“我们还是再各自回去商量商量吧。”
第二次调解:
互不信任,针锋相对
然而,从第二次调解的情况来看,第一次调解结束后,双方并没有商量出好的结果。
庭前会议中,作为被告的妹妹手指着作为原告的姐姐破口大骂:“你怎么好意思坐在原告这里?妈妈要是天上有知,你看她还认你吗!”
“控制一下情绪!”我一边制止着妹妹,一边担心正捂着胸口的姐姐。
那边姐姐则开口质问妹妹:“为什么你从来没说过妈妈的补偿款有300多万元?钱都到哪里去了?你为什么骗我?”
“那些补偿款都是分给我的,妈妈一分都没有,怎么就是遗产了?你为了钱连亲情都不要了吗?”妹妹愤怒地回答。
眼看两姐妹越吵越凶,我马上制止了姐妹俩,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姐姐把调取的银行账户明细、征收协议摔到桌上:“我本来觉得你说自己困难,是想多留些给你,结果你说补偿款都是你的,我问了律师,根本就不是!就算你是同住人,妈妈的遗产还有180多万元,你想用20万元就打发我?你当我是姐姐还是要饭的!”
妹妹一下子站起来:“你别诬陷人,补偿款就是给我的,妈妈都去世了,我给你20万元还是出于仁义。妈妈本来就没有遗产,就算有,你从来没有照顾过妈妈,一分钱也拿不到!”第二次的调解伴随着庭前会议的结束,再次以未果告终。
庭前会议结束后一周,姐姐申请查封了妹妹名下的房产,正式开庭时便有了开篇双方针锋相对的一幕。开完庭,我开始着手写判决书。与别的案件不同,这个判决书每写一段,我眼前就浮现出第一次调解时的画面。
那是个闷热的下午,在旁听席的长椅上,两双紧紧握着的手和低低回荡的抽泣声。亲情、不舍、同气连枝的感情,姐姐“长姐如母”的爱护,妹妹卸下伪装的依赖……这些让我一再疑问,这起案件就这样判决结束了吗?亲姐妹之间是否还有调解的可能?我是不是该再努力试一次?
第三次调解:
为了亲情,再试一次
判决书制发前,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又一次尝试拨通姐姐一方的电话。
电话刚拨通,姐姐方的代理律师就说:“曹法官,你的电话我都认识了,这个案子你做了非常多的调解工作,如果双方当事人是为了钱打官司还能谈方案,可现在姐姐就是觉得太伤心了,她本身身体也不好,不想再因此被影响情绪了。”
我告诉对方:“就是为了姐妹俩的亲情,我想再来试一次。如果你们不想提方案,那再听听对方的方案行吗?”
“曹法官,如果你真的还想试一次,就让对方提方案吧,我们听听看。但如果还是最初20万元的方案,我们就不调解了。”姐姐的代理律师说。
挂断电话,我又联系了妹妹的代理人:“我是曹法官,这个案子准备要判决了,我想再来听听方案。”
妹妹的代理律师告诉我:“法官,妹妹这一方不是不想给,是真的没有钱。姐姐一定要一次性支付就是故意刁难我们,妹妹拿不出钱来怎么调解?”
“那可不可以尝试分期呢?我们再调解试一次,当事双方毕竟是亲姐妹,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还是想调解矛盾,这也是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感情。”我提出自己的想法。
“要说感情的话,妹妹确实也没到绝情的份儿上,分期的方案我再问问看。”妹妹的代理律师也愿意再做努力。
怎么分期、怎么支付、怎么确定每期的金额和支付期限……接下来一周的时间里,我不断拨打两方电话,转述对方的调解方案。最终,调解方案基本确定。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我组织了在线调解。这次调解,姐姐和妹妹都没有上线。双方代理律师快速地确定了调解最终方案。
闭庭时,两方代理律师同时对我说:“姐姐/妹妹让我跟您说声谢谢。”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姐姐的代理律师又说:“姐姐让我转达一下,妹妹自己也要注意身体。”妹妹的代理律师则叹了口气,说:“我转达给妹妹,相互谅解吧。”
关掉在线庭审的电脑,我把调解书交给书记员校对,然后在自己已经完稿的近5000字的判决书拟稿前加了“作废”两个字。我的书记员笑着说:“你又白写了一篇判决。”
我笑着说:“为调解事业‘献身’的判决书,虽废但无憾。何况这次,还是为了亲情。”
(承办法官:曹钰,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