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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部门发布意见加强长江流域执法司法工作协同

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

季张颖

本文字数:936

  □  首席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昨天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记者获悉,长江保护法实施四年来,长江流域各级法院依法审结生态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40余万件,设立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717个,《意见》着力解决和规范执法司法工作协同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升长江系统性保护成效。

  《意见》明确,要加强沟通会商,聚焦污染防治攻坚、长江十年禁渔、河道采砂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多发高发案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和尺度,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坚持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并重,支持行政执法机关在长江流域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域依法开展联合行动。加强数字赋能和信息化建设,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和情况通报,共享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信息数据。要加强府院联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专业优势,做好环境资源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衔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意见》同时规定了优化执法司法衔接的相关举措。明确要加强长江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发现需要追究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的,依法移送案件。在跨域管辖协调上,明确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应当遵循系统治理、整体保护、专业化审判、方便诉讼等要求,并及时商请同级司法机关。生态修复上,《意见》提出加强生态环境修复跨部门协作,科学确定、合理实施修复方案,依法开展修复工作的监督落实、效果评估,共同维护修复效果。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联合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法治宣传)基地,融合发挥生态修复、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实践教育、文化和旅游、综合治理等作用,提高保护修复治理综合效能。同时加强涉外法治协同,充分发挥长江流域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纽带作用,携手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当天,最高法还发布了长江流域执法司法工作协同典型案例,指导长江流域法院更好履职尽责,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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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头版 A01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 季张颖2025-08-15 2 2025年08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