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刘嘉雯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现有规则进行大幅修订,涵盖前期物业费定价机制、流程优化、业主权利保障等多个方面,旨在推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征求意见截至今年9月4日,修订后拟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删除了原文件中与“招标代理机构”相关的全部内容,包括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的信息上报”等条款,使今后小区业委会开展招投标工作时,可直接聘请招标人或相关咨询公司,突出招标人主导作用。
同时,评标委员会组成也将迎来优化升级,成员规模从固定5人调整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并新增“从评审专家中随机确定组长”机制,明确组长需全程主导评标,在流程收尾时汇总意见并出具书面报告,确保评审结果完整精准。新规还新增限定投标入围人数为3至10名,若应标超10人,招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标准择优选取,并恢复开标评标阶段的现场答辩,为评审专家与投标企业搭建直面沟通、精准指导的桥梁。
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到期续聘,征求意见稿全流程予以规范。若企业有意续聘,须于合同到期前90日,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向业委会提交续聘方案,方案中需明确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拟派项目经理等核心信息。业委会收到方案后30日内,须组织业主大会对续聘方案进行表决,并在表决通过后,通过该平台完成合同网签。若物业企业未提交续聘方案,或业主大会未通过续聘表决,业委会则需依据管理规约拟定另聘方案,同样提交至业主大会表决,并全程通过该平台规范操作,实现全流程可追溯。无论是续聘还是另聘方案,经业主大会通过后,业委会均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结果,保障流程公开透明。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调整本质是给业委会赋权,让业主的决定权更扎实。”上海市春申复地城(一期)业委会主任王瑛认为,“把小区真实的服务需求理清楚,才能让多数业主的意愿落地,选出最适配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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