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杨莹莹
本报讯 为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法治供给力度,近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出台《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十条意见》,建立“风险告知前置—案件提前介入—事后治理修复—常态法律服务”全生命周期保护模式,并推动与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建立科创领域司法协作机制。
《十条意见》旨在以法治引领推动创新生态建设,不断提升司法保障的针对性、贡献度、影响力。
其中,闵行检察院深化“M IP”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功能,将检察保护贯穿航空航天、先进能源及绿色低碳、生物医药等闵行主导产业集群的科技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市场应用全链条,建立“风险告知前置—案件提前介入—事后治理修复—常态法律服务”全生命周期保护模式。推进与校区、园区、城区“三区”联动,强化对重点区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闵行检察院依托《十条意见》,以闵行区入选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为契机,加强和完善“一南一北”产业园区关键核心技术的商业秘密和专利保护。推进检察赋能虹桥基金小镇、南虹桥金融园区、“大零号湾”金融港三个金融集聚平台,健全科技金融领域风险协同防范机制,依托“M·新质网络空间站”、金融检察办公室等职能依法打击侵害科创企业行为。
此外,闵行检察院还将立足《十条意见》,构建“数字+开放”双翼格局,升级科创保护能级,加快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场景体系化建设,推动法治副园长进驻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服务站和版权工作站的“双进站”,实现侵权线索智能识别、风险预警、案件流转等全流程数字化。同时完善涉外科创案件办理规范并发布办案指引,加强与外事、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形成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办理闭环,推动与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建立科创领域司法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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