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虹口北外滩国际法律服务港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姜某某与被上诉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上诉案。记者了解到,该案系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外滩)巡回审判点揭牌后审理的首案。
在该起税务行政案件中,上诉人姜某某以所在小区开发商已经交付房屋,应当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为由,向被上诉人虹口税务局申请开发商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材料,被上诉人虹口税务局经检索后答复信息不存在。
姜某某认为,虹口税务局作为小区开发商注册地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理应记录、保存该开发商就该地块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材料信息;虹口税务局则表示,其已经分别在综合征管软件(上海)系统、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等关键词进行电子检索,亦通过相关纸质档案进行信息检索,均未查询到姜某某申请公开的信息,故作出“信息不存在”的答复。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姜某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存在的核心争议充分发表意见,合议庭也对虹口税务局作出涉案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职权依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行政程序等各个方面开展全面审查。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后协调,姜某某谈及其作为小区居民提起相关诉讼的真正原因在于其认为涉案楼栋的权属登记有误。在承办法官的法律释明后,姜某某表示其已经获得合法合理主张其诉求的途径,故撤回本案上诉。
未来,上海三中院将持续深化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工作,做实通过巡回审判就地普法和实质解纷,积极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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