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如今,不少人通过网络交友寻求情感共鸣,然而,隐瞒真实性,以“情感”为诱饵的网络交友诈骗案件却频频发生。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就办理了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
今年1月,被告人覃某某利用变声器、网络P图等手段冒充女性身份,在网络平台与被害人冯某某确定网恋关系。随后,覃某某多次向被害人索要转账、红包、礼物等,总价值约5万元。
2月5日,覃某某与被害人相约见面。被害人如期到达后,覃某某却迟迟没有现身,被害人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后报警。3月26日,覃某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网络交友诈骗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诈骗方式,骗子往往会利用人们的情感需求行骗,让被害人防不胜防。”本案承办法官李艳杰表示:“本案中,被告人冒充女性身份,以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钱款,且多次推脱线下见面,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定罪量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某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覃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覃某某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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