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浦东海警局位长江口附近海域查获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的“海长福”船,经海警机构多方联系查找,无法联系到船上货物货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之规定,特发布认领公告。
请上述“海长福”船货物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明材料,主动与浦东海警局联系认领。逾期未认领的,我局将涉案货物依法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包警官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人民塘路3832弄12号A幢。
联系电话:021-50309373
第B02版:实务探索